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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让李咏大红大紫的《幸运52》,是如何消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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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0 04:1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罹患癌症,前央视著名主持人李咏于近日去世。
他在二十年前主持的娱乐节目《幸运52》,是中国当代娱乐史上的重要事件。
在自传《咏远有李》中,李咏详述过《幸运52》这档节目的诞生与消亡。
1997年,李咏见到了英国娱乐节目《GO BINGO》,结果“看傻了”,节目中“花花绿绿的英镑就哗哗哗从屋顶往下飞啊,天女散花似的,总额高达20000!”,“看得我直咽口水——这个节目,好!”
在此之前,央视从未有过如《GO BINGO》一般,与金钱(奖金)直接挂钩的娱乐节目。
故而,当李咏希望将《GO BINGO》移植到央视时,他最初得到的回应是:“这个节目不适合CCTV”、“这个节目没法嫁接”。即便央视二套愿意尝试,且“从ECM公司买进了《GO BINGO》的节目播出权、使用权,以及全部节目制作资源和技能,以40万英镑成交”,在合同中仍留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尾巴:“预付5万,余款在节目播出三个月后付清。”
留这个尾巴,是担心这档节目是纯娱乐性质,且与金钱(奖金)有直接关系,很可能会见光死。如果见光死,剩下的35万英镑“余款”,自然也就不付了。
在ECM公司派遣的英国程序师和美国总监的技术支持下,1998年11月22日,一个周日的早上7点15分,《幸运52》偷偷开播。选择这个时间点,如李咏所言,“我们心里没底,怕万一开播,某位大人物看不惯这份闹腾,或者说看不惯我,‘啪’地给毙了。所以就选择了这么个点儿,除了老人和孩子,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梦乡。大家伙儿都捏着一把汗,要是真被毙了,我们就偷偷地来,偷偷地走。”
结果,节目播出了三个月,仍未被毙,而且还火了。
但到了该履行合同、给ECM公司支付35万英镑“余款”的时候,仍然出了问题。李咏回忆:
“我给长官垫话儿:‘咱还欠着人家钱呢!节目也播了,时间也到了。’”长官迟疑再三,问了一句:‘那……万一被毙了呢?’‘这不是没被毙吗?毙了也是咱自己的问题啊。咱买的是人家的技术,1小时1000英镑,开什么玩笑!’催促再三,未果。”
与ECM公司的合作,就此以极度的不愉快而告终。
ECM撤走了技术人员,央视的新节目录到一半瘫痪。ECM想收回30多万英镑的余款,央视要对方先赔偿节目录制瘫痪造成的一百多万人民币的损失。而包括“幸运52”、“Lucky52”在内的名称和程序的种种专利,又都在ECM手里。直到台里人事变动,“承蒙新长官厚爱”,与ECM谈判,《幸运52》这个名字才得以继续使用,但核心程序人家还是要收回,李咏感慨:
“说心里话,我们的程序(开播了10周年)依然不如人家英国几十年前的先进,老是慢好几拍。这事儿也不知该怨谁,只能怨咱自己,脑子里一半面粉,一半水,一晃全是糨子。”
“长官”那句“那……万一被毙了呢?”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毕竟,在CCTV的舞台上飞卡片、送奖金,以娱乐为娱乐节目的终极目的,那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李咏自己也清楚这一点:
“《幸运52》前所未有地改变了中国电视观众的收视习惯,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价值观。‘钱’这东西,过去谁敢提啊?除非他是商人,做买卖的,还得顶上个‘无商不奸’的罪名。但是《幸运52》破了这个例。……千包装万包装,都比不上这俩字:别装!我觉得我做得挺好,实在,嬉笑调侃,言必由衷。特别是说起中奖,哎呀妈呀,我比得奖那位还高兴,‘价值5000元的大奖送给您!’声如洪钟,底气十足。谁跟钱有仇啊?可是谁都不好意思承认。我的任务,就是昭告天下,‘钱’是挺好的东西,至少不坏,谁幸运谁开心。”
在电视节目里谈钱(或与钱有关的广告),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确实是一件让部分中国观众非常难以接受的事情。
比如:1980年,央视在引进的国外节目中,播放了可口可乐与牛仔裤的广告,引发了许多观众的不满。质疑者认为,可口可乐在中国,不是一般人喝的,没有必要做广告宣传;给牛仔裤做广告,是在宣扬资产阶级腐朽、堕落的生活方式。可口可乐与牛仔裤广告,不得不中途停播。1981年,央视的“西铁城手表”电视广告,也因为观众的抗议,闹到上级要求央视立即停播的地步。1985年,针对观众“不应该播广告”的汹涌意见,央视不得不在《电视周报》上专门刊文解释,强调自己也不愿意播广告,但为了解决节目所需资金,没有办法。1990年,曾在《甲午风云》中饰演爱国将领“邓世昌”的著名演员李默然,出现在央视的胃药广告之中,结果引发轩然大波。许多民众无法接受“邓世昌”的扮演者,竟然在拍广告挣钱(尽管李的初衷是为第二届戏剧节筹措资金)。他们指责、批评乃至谩骂李默然,说他“真给‘邓大人’丢脸”、“穷疯了”……(短史记:《曾经,我们是如此地难以接受生活中出现“外商广告”》)
1998年前后,多数中国人已经习惯了电视节目里的广告,但在娱乐节目里谈钱,仍超出了某些人可以接受的范畴。《幸运52》火了之后,即有人在《当代电视》杂志上刊文,如此批判道:
“不知道是哪一天起,娱乐类的栏目兴起了发奖。观众有钱领,主持借了光,栏目添了彩,企业、厂家做了宣传,大家都有好处。如此一来,娱乐界闹得天翻地覆,不可开交。《幸运52》头等奖8666元(吉利啊),《开心辞典》虽然后来,却一心要居上,头等奖10000元整,而且,‘辞典’还另附注释:‘10000元对人没什么相当大的刺激’……然而,我却实在为像我这样的观众在光天化日下被愚弄而感到愤怒!……《开心辞典》、《幸运52》都是中央电视台经济类的栏目,它们自始至终是在强调经济,是在灌输着金钱和物质的理念,只不过打着冠冕堂皇的娱乐旗号,宣称是‘传播文化知识’而已,当你明白这一切的时候,你还乐得起来吗?”(赵帝勇,《观众娱乐,电视赌乐,谁在旁边偷着乐》,《当代电视》2000年第19期。)
其实,打出“传播文化知识”的口号,正是《幸运52》拿来防止“那……万一被毙了呢?”的一种手段。李咏本人并不喜欢在娱乐节目中搞所谓的“寓教于乐”:
“其实——我是混到今天、年过不惑,才敢公然宣布这个“其实”。其实我自己心里也一直有个口号——娱乐娱乐。听起来跟‘寓教于乐’差不多,意思可差远了去了。……我是真不情愿在节目里引导人们,宣教什么,那是高僧大和尚的事儿,不是我该干的。我唯一能做的,既让长官省心又让观众爱看,就是让节目看起来尽可能地‘益智’一些。……要说咱从小到大,上完幼儿园上小学,上完小学上中学,运气好的接着上大学,都受多少教育了?挺乖的了。好不容易看个电视,还得接受再教育,图什么啊?”
图:《幸运52》节目现场
然而,寓教于乐、将“对民众的教育意义”(思想性)放在第一位,却是中国电视人自80年代以来的的一种传统。
比如,为了消除英雄人物的“软弱性”,当年大红大紫的引进港剧《霍元甲》,就经过了很多删节。据时任广东台副台长的钮祖印披露,“剧中为宣扬霍元甲天资聪颖,硬说霍元甲的武功都是偷学来的,而且无人知晓。这种安排不仅令人难以相信,也削弱了它的思想性。还有些情节有损霍元甲的形象,如让俄国使馆的人用计把霍元甲捉走,给他打了鸦片针,使霍爷沾上吸食鸦片等恶习,当霍烟瘾一来,编导竟让他做出各种难忍难熬的丑态。这些,广东台播映时都作了必要的删节,我们认为这样做是对的。”(钮祖印,《看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影视世界》1983年第3期。)
上世纪80年代,中国电视人曾拍摄过不少“选材严肃,阵容整齐,化妆、服装、道具一丝不苟”,富有教育意义的历史题材电视剧,但让他们深感委屈的是,“没有一部能达到象《霍元甲》那样风靡全国的效果。象《霍元甲》、《陈真》那样的港产历史电视剧,思想性并不高,不外是拿一点史实作依据,然后把民间传说、野史等组合在一起。至于角色的仪表、神态、动作,更是由演员随心所欲。然而这样一些电视连续剧却曾风行全国,许多老百姓看得津津有味。”
最终,他们不得不承认: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形,恐怕同港产剧目富有很强的娱乐性有关。……绝大多数的电视观众收看电视的第一目的是娱乐,因而娱乐性强的剧目自然就倍受欢迎。”(何健烈,《重视电视文化市的实际需要,争取更多的电视观众》(1988))
为娱乐而娱乐的《幸运52》火得一塌糊涂,但最终仍不可避免地要回到寓教于乐的道路上来。2007年,节目彻底改版,李咏无奈感叹:
“说心里话,那是一次失败的改版。我们并没有好好考虑原版节目的核心,借其形而并未出其神,只是简单‘出题’做文章,追求寓教于乐。……我们的文化传统不同。扬名和挣钱都上不得台面。怎么办呢?只有大刀阔斧地改,改得不伦不类。奖金不能叫奖金,太赤裸裸,得改名叫‘学习基金’。人家最高能赢100万美元,我们最高3万人民币,还得捐赠出去。人家拼命捞钱,我们拼命捞分儿,这不是瞎闹吗?”
这样的结局,是不意外的。早在2000年,在央视主办的“《幸运52》研讨会”上,已有电视界元老义正辞严地说过:
“像李咏这样的主持人,坚决要枪毙!他给人们带来什么样的价值观?钱?幸运?机会?投机?”
今年,距离《幸运52》的首次开播,已过去了整整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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