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 江西女子北京上访遭性侵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06:5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是访民赵习凤(化名)第一次被送进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她上访3年,来北京十几次,每次都是不吵不闹、安静排队、递上材料、默默离开。因为没有非正常上访过,所以驻京办也不管她,连每次的火车票都是她自己买的。

4月30日,赵习凤第一次被带进了久敬庄,这里是分流、劝返非正常上访人员的中心。等了几个小时后,她住进了久敬庄14区1排。午夜,惶恐不安的她被安排进了男性工作人员住的房间。又两小时后,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爬上了她的床。

久敬庄14区1排

5月1日早上,离北京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几百米远的和义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上访女子凌晨两点多在久敬庄接济中心被“强奸”了。

受害人是赵习凤,今年49岁,江西九江人。

4月30日,赵习凤第一次被带进久敬庄。这是一个在外界看来充满神秘的地方,从北京南四环大红门桥顺着南苑路往南,过了久敬庄路后继续向南300米,路边左手出现一条路,路向东延伸了100米就戛然而止,穿过一道大门,便到了面向全国的集中劝返分流场所———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

按照规定,在北京市进行非正常上访(以下简称非访)的群众,最后都会被送到久敬庄(以前是马家楼),集中分流劝返。近年来,随着中央三令五申,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北京公开截访现象大为减少,各地驻京工作人员被要求不得到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劝离接走非访人员,“一律到集中分流场所(久敬庄)进行劝返接回”。

赵习凤本不应被送到这里,按照规定,她不属于非正常上访。

导致这场悲剧的另一个因素是,原籍江西九江的赵习凤被送到了安排南昌非访访民待接点的久敬庄14区1排。

14区1排是南昌驻京办租下的,主要是南昌访民被安排到这里,有时也会有江西其他地市的访民过来,等接人的来了,每晚按200元收钱。

14区1排分为东西两部分,101-108在东,109-113在西,中间以铁门封锁,南昌访民就是住在这东半院。十几平米的院子里一共8个房间,紧靠着大门的101、102两间房打通,是南昌驻京办久敬庄工作组的房间。103住的是访民口中的看守、黑保安,104-108安排给上访人员。

晚上11点多,在101、102办公的南昌驻京办负责久敬庄事务的主任张昭勤走进103房,跟看守曾某和访民姜成武聊了几句,刚好接到九江驻京办的电话,“我听那个意思,九江的说有个人请张主任帮忙在这边安排下,张主任说好。然后他就安排曾某,说等人来了做好记录,明天交人时记得收200块钱。”姜成武告诉记者。

午夜12点左右,赵习凤被带到了14区1排。此前,这里刚刚送来了18个南昌访民,屋内人满为患,赵习凤被安排进了103———看守的房间。

凌晨2点半左右,她被同住一屋的看守曾某强奸了。

103房的强奸案

103房当晚住了3个人,看守曾某,赵习凤,和因为企业改制问题上访的南昌市民姜成武。姜成武也是当晚被送来的18名访民之一。

姜成武去年12月上访时就见过曾某,他说曾某大约50岁左右,赣州人,身高一米六到一米六五左右。看起来比较好说话,跟打过交道的访民会主动聊两句。

赵习凤和姜成武的两张床靠近门口,曾某的床位则在里面。还有一张床是另一名看守祥子的,当晚祥子不在,直到早上5、6点钟才回来。

姜成武对南都记者说:“我问那个女的什么情况,她说她是九江的,儿子在安徽出了车祸,还没死就被送殡仪馆冷冻了。然后那个男的吼了我们,说他几天没睡觉了,叫我们不要吵。”

姜成武睡了一会儿被曾某叫醒,说他打呼噜声音太大,“我就说我去会议室睡”。以前人多住不下时,他在院子西头的会议室睡过。

凌晨3点左右,姜成武被曾叫醒,让他回去睡。回到103,发现赵习凤不在床上,曾某解释说她去上厕所了。

早上7点多,住在106房的万桂林起床洗漱,看到赵习凤神情恍惚地站在门口。“我问那个女的怎么了,她说她一夜没睡。然后就用手指着那个男的(曾某)说,他昨天晚上上了我的床!”

万桂林问赵习凤,你可不要冤枉别人,赵习凤说自己身上还有“那个男人的东西”。

“黑色长裤上有,短裤上也有,精液,都给我们看了。”万桂林说。

在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14区106房间里,当着万桂林、张红英、郭艳萍、朱玉芳、王三梅等女性访民的面,赵习凤把黑色紧身长裤脱下,所有人都看到了内裤上的遗留斑迹。

据在场5位目击者证实,赵习凤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大约凌晨2点半,那个男的爬上了她的床,对她进行了侮辱。事后曾拿出一百元,她没有要。赵习凤极度惊恐,在女厕所一直躲到天亮。

而涉嫌强奸的曾某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刚刚给各个房间送过早饭———三个包子和一碗粥或一个豆浆,此时正在打扫卫生,“我就骂他是畜生,强奸女人,他也不抬头,就回了一句‘她这么老,我会要她?’”万桂林的描述得到了当时在场多位访民的证实。

赵习凤质问曾某,“你敢说你没做?”看到赵习凤指责曾某强奸,已经回到103房的另一名看守祥子“穿着短裤、光着上身”冲过来,一手抓头发,一手锁胸口,就把赵习凤往103里面拖。

祥子姓秦,是多位老访民都熟悉的“黑保安”,王三梅、万桂林等访民都称曾在被安元鼎关押时见过他。安元鼎倒闭后,他继续从事看守、押送访民的工作。

在男性访民帮助和阻拦下,赵习凤逃到了106房。

而据南都记者调查,就在赵习凤遭遇的前一天,4月30日,江西萍乡访民朱玉芳也被看守曾某调戏。“他说他带我出去买衣服,但他很久没和老婆在一起了,要我陪他。”此后多次跟随朱玉芳,“我去哪里,他跟哪里。”朱玉芳此后就一直躲着曾某。

“我也没有跟人说,上次我跟萍乡的当官的说,没人管我,这次我就没说。”说起这件事,朱玉芳有些后悔。

访民被要求“不要报警”

愤怒的访民纷纷拿出手机报警,其间,祥子一度冲进106房,威胁不要报警。约半小时后,和义派出所民警赶到,“警察敲门很长时间祥子才开门,一开门那个女的就跪下了,指着祥子说他打我,指着那个男的说他强奸我。”张红英说。

警方带走了曾某、祥子、赵习凤和证人姜成武,同时要求所有在场人员不得离开。而南昌驻京办负责人张昭勤则很快宣布,奉上级指示,所有人都必须离京,当天就要走,“走得走,不走也得走”。

张红英、万桂林等多名在场访民回忆,张昭勤当时称:“我们都是南昌人,顾人家九江的干吗”,并要求访民们不要报警,不要对外说。

晚上7点45分,14区1排所有访民全部乘坐Z133次列车连夜离开北京,次日早晨7点回到南昌。此后,再也没有人联系过他们。

不仅是南昌驻京办工作人员要求在场访民不要报警,据多名访民交叉证实,当时工作组的一位被称为“刘大队”的南昌市东湖区警官也要求大家不要报警,误被送进久敬庄的南昌市民杨元当时刚好接到110来电,问他是不是之前报过警,“我正跟110说话,刘大队以为我还在报警,就冲过来抢我手机。”杨元说。

张红英质疑,“为什么警察还要阻止报警?当时要不是手机在我们自己手里,大家都打了报警电话,这个事是不是就被压下了?”

此外,让访民不解的是,为什么出警的警察要求所有在场的人员不能离开,南昌驻京办却要求必须离开,而且此后再也没人找过自己。

当时住在107的王三梅提出,“我一直想不明白,那天晚上我们房间其实还有个位置,为什么不让受害人住这里,而要安排到黑保安的房间?”

据万桂林、郭艳萍、邱孝发等介绍,此前也曾发生过房间不够、男女混住的情况,但都是访民之间,从没出过事,这次却是安排到了男性看守的房间。

前所未有的重视

虽然驻久敬庄的江西省办公点工作人员否认事件发生,但北京市公安局和义派出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向南都记者确认,5月1日上午,该所确实出警,从久敬庄带回2名犯罪嫌疑人、1名受害人、1名证人,当晚均已离开该所。该警官表示,案子已经转到丰台公安分局,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

丰台分局一位警官表示,确有此案,但据他了解是强奸未遂。

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没有接受采访。南昌驻京办张昭勤主任拒绝接受采访。

事发后,赵习凤户籍所在的县信访局官员24小时陪伴,省市县三级信访官员和她一起去安徽固镇谈判如何解决其上访问题,而她被要求不能再提此事。

三年前,赵习凤的儿子在安徽蚌埠固镇县骑摩托车参加同事婚礼时,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两死一伤,其子当场“死亡”。

到达现场的医护人员带着伤者离开后,并没有理会两具“尸体”,随后赶来的交警也没有理会。赵习凤的儿子被从事故现场直接拉走冷冻,其时不超过三个小时。赵习凤走访目击者后,认为儿子当时可能还没有死,卫生院人员到现场前还有人见到他一度坐起呕吐,身体表面没伤没血,她怀疑卫生院没有认真检查,儿子实际死于冷冻,质疑卫生院、交警没有给自己儿子一个进医院获得抢救的机会。

相关部门几次调查结论则不支持她的指控。法院判了摩托车车主和三轮车主赔偿19万,可两人各自给了5000元和4000元后就没有再给,还有18万没得到执行。她起诉交警和卫生院,被一审驳回。2010年至今,她多次进京上访,却没有非正常上访,车票几乎都是她自己买的。4月30日,她去上访,被送进了久敬庄,次日凌晨遭到性侵。

江西省、市、县信访部门陪她去安徽固镇谈判,最后一份协议摆在她面前,法院此前一直没有执行的18万,这次由固镇信访局筹措资金,5月底前给6万,7月底前给6万,9月底前付清,但特别注明不得再就上访事项及“由此引发的一切事项”提出要求。

正常上访4年后,随着她第一次进入久敬庄后发生的性侵,她的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也似乎得到了部分解决。

屡遭性侵

在赵习凤遭遇“强奸”事件的前三年,2009年8月,安徽上访女子李蕊蕊阜阳市驻京办送进丰台区聚源宾馆,次日凌晨遭宾馆看守当众强奸。最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决看守徐建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附带民事赔偿2300.9元。而阜阳市驻京办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2010年9月,陕西53岁女子霍小丽在京上访时被榆林驻京办带到北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一处黑监狱,与四十余男人同住,“有个男人把我欺负了。”后来,黑监狱被认定非法拘禁,但霍小丽的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相反,她2010年10月1日,被榆林定边县拘留10天;2011年3月,被定边拘留31天。媒体曝光此事后,在北京上访的霍小丽再次被定边警方带回。

(腾讯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1-26 16:18 , Processed in 0.016751 second(s), 18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