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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男子强奸14名初中女生 其中包括9名幼女
2011年11月23日15: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犯陈伟军于22日下午在丽水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认定,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2月13日期间,被告人陈伟军以年幼的初中女生为目标,通过被告人吕某某诱带女同学等方式在其所驾驶的轿车内、歌厅、宾馆、地下车库等地,强奸丽水一中学在读初中女生累计14人(其中幼女9人)。
2009年9月22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伟军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伟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陈伟军提出上诉。2010年12月2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陈伟军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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