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63|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布“襄阳最牛警察胥万清”后续报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7 09:5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网络上七里河派出所民警胥万清不停的在网上关于"襄阳最牛警察""最嚣张警察""警察拉扯老太太致其受伤"等帖子辟谣薛老太太说明:
1、关于警察带人回派出所
第一次胥万清在楚天都市报登报说明为:
"民警胥某赶至现场后,准备把涉事双方带回派出所,但警车遭到薛老太一方阻拦,老太太打开车门不让车离开,推搡中车门被关上,才挤到了老太太的手,这只是一个意外。车门到底被谁关上,还不清楚
(网址: h tt p://news.cnhubei.com/xw/hb/xy/201212/t2368771.shtml)
   第二次为什么要说:"经查:2012年12月6日11时30分,七里河派出所接襄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七里河路樊城法院三楼民一厅有人被打,报警人不敢离开法院,怕再遭殴打,要求民警提供保护。胥万清了解情况后让报警人及其母亲和哥哥坐在警车后排,巡逻车跟随驶离开。(请注意为什么这里变成单方了而不是双方!!!)
网址:h tt p://club.qingdaonews.com/showAnnounce_1025_4137595_1_0.htm)
前前后后是个2天为什么2个说法???? 这叫调查清楚了?
2.警方带走一方,薛老太要求上车同儿媳面谈,被粗暴拉扯下车,手被挤应当有谁承担责任?? 请不要通过其他方面来混淆大众的视听,请就事论事!!! 另外当时手被挤上以后,民警出警都有视频录像,薛老太将手高举要求警方录像为什么避而不录???为什么要说"执法记录仪被打落在地",以下有图为证当时执法记录仪就在110手中。(付下图)

3.薛老太贴文称:"警察胥万清态度更加蛮横叫嚣着:"你告爷们克(去),老子不怕!"
胥万清报纸回复(楚天都市报襄阳版A5求证)"称自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薛老太声称有录音资料可以证实,警方要求提供录音证据,但薛老太始终没有提供,无法证实胥万清说过出言不逊的话。

薛老太回复说:未提供录音不是没有而是怕被销毁!如果有任何上级部门领导愿意为此事追查到底,薛老太将立马提供录音,但是现在事实是:在正事通知胥万清有录音录像为证的情况下,胥万清居然可以睁眼说瞎话拒绝承认!试问这种情况下谁敢提供录音?? 提供给谁?

4.胥万清贴文说:"薛老太把东西都照下来,把警号发微博上去,非把他搞下课不可!"后扬长而去。  

薛老太质问:为什么在12月6号星期一中午派出所大门紧闭,薛老太在派出所大门敲门喊门半个多小时都无人理会??(民警胥万清在办公室) , 照警号是因为派出所大门紧闭无人出面处理,没得办法只有照照片上网络寻求帮助!

5、薛老太作为一个"民"与胥万清"官"为此事寻求一个合理合情的答复无果,唯一也只能够在网络上发布寻求帮助!
   最后也请大家想下:作为一个"官"胥万清在网络上同一个"民"薛老太太大打口水仗,是出于一个什么样的目的?如果没有挤伤人?如果没有出言不逊?为什么不直接联系薛老太直接解决问题而要在网络上打口水仗?以混是非!(派出所留有薛老太的联系方式!)
   在退一步说,如果是在执法过程中无意挤上老人,在老太太已经不奢求能赔偿医药费的情况下难道不可以道个歉? 究竟你(胥万清)在报纸上,在网络上拼命大打口水仗是什么原因??请大家深思下!!!
   另外请(胥万清)回帖的时候换个ID 不要一个ID 又发帖又回帖 还回复:"真相大白了。"、 " 原来是恶人先告状 "等混淆网民思维 ,真的很低级,要回复的话也请你高级点,多换几个账户IP也行啊!!



沙发
发表于 2012-12-19 14:37:12 | 只看该作者
726390089(cnyouker) 改.大.学.成.绩有风险吗新.成.绩永久有效, 正式大学成.绩, 真实, 正式有效! 顺利毕业! 留学的同学也完全不用担心国外大学回查你的成.绩! 改后付款具体详谈












事先收订金的骗子滚粗!!
板凳
发表于 2012-12-22 13:53:0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化工贸易》杂志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是化工、经济类权威的综合性杂志国家级刊物。主管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主办单位: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国内统一刊号:CN11-5717/TQ;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4-5167 。

主要栏目:
化工科学、石油化工、医药化工、科研开发、节能环保、经济论坛、管理论坛、商贸纵横、教育研究、财会研究、金融资本、工程技术、百家争鸣?
投稿须知
1.来稿要具备真实性、科学性、教育性、实践性,保证文章版权的独立性、学术的严肃性。
2.论文基本要素,如文章标题、作者单位、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要求稿件用词准确,语言精练,文字通顺,标点符号使用准确。文章层次分明,文内标题应按照:“一”,“1”,“(1)”的顺序分级填写。文章内容能用文字表述者,尽量不用图和表,必须用图表时力求少而精。
3.文稿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如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凡因侵权引起的任何争议,本刊恕不负连带责任。
4.文稿涉及到国家各级科研课题成果以及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请置于正文后,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并请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隔。
5.来稿务必是未公开发表过的,文章字数以2500-5000字左右为宜,编辑对稿件有删改权,如不同意删改请在稿件上注明。
6.编辑部对来稿7天内作出取舍决定,逾期未收到通知者可以自行处理。本刊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7.论文下方要注明作者的详细通讯地址[例:××省××市(区、县)××路××号××单位××收]、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8.文章刊登后,赠寄当期杂志一册。


编辑QQ:2575375176  投稿信箱:xsqk@vip.qq.com
地板
发表于 2013-1-12 21:17:21 | 只看该作者
你加油吧!!!












剑道独尊
龙骑战机
5#
发表于 2013-1-15 21:01:2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问题,坚决支持












柏卡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2-22 14:46 , Processed in 0.024325 second(s), 20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