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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装修5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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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2-21 09:1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目前的京城,家庭装修已经成为新的热点。据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统计,京城每年用于家庭装修的资金高达50亿元,而且每年还在以30%的速度递增。消费者巨大的家庭装修需求,在短短几年之中就创造出一个行业——家庭装修服务业。数以千计的装饰公司争相进入家庭装修领域,以期获取更高的利润。

  由于行业发展较快,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又相对滞后,有关部门的管理力度不够等诸多原因,众多装饰公司在经营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不规范行为,甚至有给消费者“下套”的。这些“装修陷阱”的出现,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给京城的家庭装修市场造成了极大的混乱。

  设计陷阱

  所谓“设计陷阱”,就是装饰公司的设计师在进行家庭装修设计中,故意让消费者多花钱,有时甚至是花冤枉钱。

  例如,有些设计师在设计中故意增加装修项目,不需要做柜的地方加个柜子,没必要吊顶的地方非要吊顶。这样一来,装修报价就要高很多,设计师的提成也就水涨船高了。

  另外,有些装饰公司或者设计师和一些建材商有协议:只要设计师在设计中使用了他们的材料,最后由建材商给装饰公司或设计师返款。所以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就有意使用这些有回扣的材料。即使有其他价格比较便宜、装饰效果更好的装饰材料,设计师在设计中也不会采用。例如,在一份装修设计中,设计师要使用价格昂贵的进口石材,其实同种花色的国产石材只有进口货的三分之一。但设计师反复强调,只有进口石材才能“达到效果”。结果消费者仅在这一项中,就多花了近千元。

  除此之外,设计师在测量时和设计时,有意多报、谎报,加大工程量,也是装修设计中的陷阱之一。例如在计算涂刷墙面乳胶漆时,没有将门窗面积扣除,或者将墙面长宽增加,都会导致装修预算的增加。

  价格陷阱

  在目前的京城家庭装饰领域,有些装饰公司故意将报价压低,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消费者追加工程款,这种故意欺骗消费者的做法,被形象地称之为“钓鱼”。有些消费者在选择装饰公司时,只关注装修报价,却忽视了核查整体设计和装修项目,结果在家装工程开工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如果两个装饰公司之间的报价相差超过30%以上,后者就有向消费者“下饵”的嫌疑。这种情况在竞争激烈的家装市场中,出现的比例最大。装饰公司以过低的价格接下了家装工程,接着就要给消费者出设计和报价,这时就是装饰公司开始“钓鱼”的第一步。

  首先,装饰公司在做预算时,有意将一些项目略去。例如卫生间防水、墙壁基底处理等项目就常常在装饰公司“省略”之列。这样出来的装修报价,必然要比其他装饰公司要低。有时装饰公司还将所有项目的报价全部下压,给消费者一个错觉:这家装饰公司物美价廉,比别的装饰公司要便宜。

  另外,打折的手法也是装饰公司常用的“钓饵”之一。目前装饰公司的毛利率从20%到30%不等。如果打折的幅度超过这个限度,装饰公司肯定就在玩猫腻,不是报价故意做高,就是要钓消费者。

  无论装饰公司怎样伪装“钓饵”,总离不开“便宜”两个字。但装饰公司过低的价格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别的东西。一旦消费者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消费者签订了家装施工合同,装饰公司派施工队进场施工。在工程开始后,装饰公司就开始“收线”了。

  首先,装饰公司会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追加预算。装饰公司常用的理由无非是项目漏算、改变工艺和材料,以及公司要赔本等等。本来这些问题,在设计阶段就应该由装饰公司的设计师考虑清楚,并与消费者进行洽商的。但装饰公司到施工阶段才提出来,往往让消费者措手不及。

  如果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总是由装饰公司提出减少项目、增加预算,无疑就是装饰公司正在“收线”了。这时您要是提出按合同进行施工和交款,装饰公司往往会以停工待料、不保质量,甚至撤出工地相威胁。这时消费者再想找别的装饰公司就很困难了。

  如果装饰公司在施工阶段没有如愿以偿,在工程验收时就会凶相毕露。因为如果消费者按照合同支付装修尾款,装饰公司就真的会赔本。所以在这时,装饰公司会想尽一切办法要钱。

  一些装饰公司往往让施工队去向消费者要钱,并对消费者进行威胁。有些装饰公司还会跑到户主的单位去无理取闹,甚至不让消费者进入新居,以抢占房屋来威胁消费者。更有甚者,少数装饰公司还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这时消费者也只好花钱消灾,自认倒霉了。

  目前,这种“钓鱼”现象在京城的家庭装修领域越来越多,很多消费者因此受到很大的损失。由于目前家庭装修的价格比较混乱,客观上也助长了装饰公司对消费者进行“钓鱼”。

  合同陷阱

  虽然北京市建委为了规范家庭装修市场,在1999年推出了《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这个标准的合同文本在规范装饰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也确实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少数装饰公司利用消费者对合同文本不熟悉,在个别条款上钻空子,为消费者设下了“合同陷阱”。

  例如在合同的封面上,装饰公司要注明“资质等级”,有些装饰公司将建委的“设计资质”与“施工资质”混为一谈,并利用其他公司的资质证书来蒙骗消费者。

  在合同中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一项中,有“委托代理人”一栏。有些装饰公司属挂靠、承包企业,却故意不填写“委托代理人”一栏,也不填写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出现问题后推卸责任。

  另外,在合同中第七条规定:对于装修材料的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验收并签字认可。材料验收单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数量等有关内容标注清楚,材料验收时,公司的质检人员应到场并主持验收工作,如由施工队代行验收,公司应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另外,验收的材料应与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相符。在这一条中,有些装饰公司就对消费者购买的装饰材料百般挑剔,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就说是消费者购买的装饰材料有质量问题。

  在装修工程的验收标准方面,合同中规定了两个验收标准,可供消费者选择,一是《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二是《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由于两个标准在宽严尺度上有所不同,有些装饰公司故意不向消费者解释,而直接选择对其有利的验收标准。

  材料陷阱

  一是建材商的“假冒伪劣”:少数建材商在暖气、乳胶漆、瓷砖、板材和木地板等大宗材料上,采取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办法,来牟取不义之财。

  有时建材商还与装饰公司、施工队串通起来,用假冒伪劣材料来坑骗消费者。例如消费者张某在施工队长的带领下,去一家建材店购买瓷砖。结果他听到售货员问施工队长,“要半年的,还是要一年的”,施工队长说要半年的。张某大惑不解。结果在装修后半年,瓷砖表面出现脱釉、掉色等问题。张某这才知道,原来施工队和建材店之间有“猫腻”,故意让他以优等品价格,购买了只能使用半年的劣质瓷砖。

  二是施工队的“偷梁换柱”:有些施工队将消费者购买的优质装饰材料,用假冒伪劣产品替换下来,然后偷卖或转移到别的工地使用。尤其是某些用于“隐蔽工程”的材料,如大芯板等,最容易出现这种问题。因为户主不可能24小时在工地驻守,不法施工队总有机可乘。

  例如,某家在装修时自己购买主要的装饰材料,因此买了当时市场上品质最好的内墙乳胶漆。但在入住后几个月,装修异味一直不散。经专业人士检查,发现他家使用的是含有有毒物质的劣质涂料。原来户主购买的乳胶漆,还未开封就让施工队贱价盗卖了。

  施工陷阱

  在家庭装修的施工中,最大的“陷阱”就是偷工减料了。最为集中的,是在墙壁处理、木工活、暗埋管线几个方面。

  例如施工队在涂刷乳胶漆之前,对墙壁基底处理不干净,留有灰尘、油腻等东西,就会造成乳胶漆脱落、变色等问题;如果潮湿的墙面没有事先用清漆“封底”,还会导致水汽外渗,漆皮出现水印、脱落等问题。

  木工活的偷工减料,一是在制作本身,二是在油漆工艺上。制作时不精心,木工活的内在质量就会出现问题,而油漆时偷工减料,则会严重影响到装饰外观。而在暗埋管线中,施工队出现偷工减料行为,轻则漏电跑水,重则危及房屋的安全和您的生命。

  以上这些“装修陷阱”,只是不法商家诸多伎俩之一,其他诸如“钓鱼”、“携款逃跑”等问题也是屡屡发生。随着相关法规的越来越健全、有关部门的管理力度越来越大,希望这些“陷阱”终有一日能够完全填平,消费者能够真正“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装修”。
沙发
发表于 2013-2-21 15:44:2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帖子,我看看              
板凳
发表于 2013-2-22 10:11:30 | 只看该作者
装修前应该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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