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优越感焦虑症 最近几天网络炒得热闹的两次撞人事件,我们整个社会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去反思,没有从社会制度层面去反思,非常遗憾。 从第一次小孩扶老人,反被老人诬陷。 从社会制度层面上看,小孩跟老人都有道德风险。 一个失去劳动能力需要下一代子女抚养的老人,面对着一大笔突然出现的医疗费用,选择不诚实的行为是最理性的行为,这不是一个老人的道德,而是整个社会的不道德,让一个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去面对这样的道德选择,假如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跟上,医疗费用由社会福利保障的话,老人们在面对这样的道德选择的时候就不至于选择不诚实的行为,这不是这个老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尤其是那些在整个事件中表现出来的种种优越感,更是一种悲剧! 第二次一个外国小伙子撞了人,反而诬陷他人,我们的这种社会道德优越感焦虑症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些关乎道德问题的事件面前,如果不表现出那种优越感出来就无法表示自己的高尚道德一样的感觉,难道我们这些表现就道德吗? 道德优越感焦虑症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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