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6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 陈希同妻:丈夫与我妹偷情永不原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23 00:13: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希同妻:丈夫与我妹偷情 我永不原谅(图)文章来源: 宁夏日报
1998年7月31日,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因经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腐化堕落、贪污、渎职,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继任北京市委书记的尉健行曾经这样说:“陈希同和北京市的一些领导干部的堕落真是触目惊心,他们比当年的刘青山、张子善要坏100倍。这些人吃喝嫖赌贪样样俱全,从里到外都烂透了。

《蓝盾》刊文透露:在陈希同的风流艳史中,有五个女人使他刻骨铭心,人称“五朵金花”。

一个让他激动了6年的女人

这个女人名叫何平。她虽非天生丽质,但因为会化妆,很是风骚。1984年7月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市一家旅游部门工作。1984年,已是北京市市长的陈希同到她所在的旅游部门检查一项工程。在中午为陈希同举行的便宴上,一个娇媚的声音响在他的耳边:“陈市长,我向你敬酒。”

陈希同抬起头一看,何平身穿薄薄的羊毛衫、束腰的花呢裙子。她的脸上经过精心的修饰,格外光洁鲜丽,嫣然一笑,风情万种。“好,好,嘿嘿,怎么想不起来了,你叫……”穿着笔挺浅色薄花呢西装的陈希同,举起酒杯,直直地盯着面前这个妖艳的女人,双眼闪出贪婪的目光。

这一夜,陈希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总感到心里有一股欲火在燃烧。这个女人很有味道,成熟、丰满、可亲、俏丽,为什么不能对她作出进一步的行动呢。

1985年,陈希同任第11届亚运会组织委员会主席,5月20日,要出席在东京举行的第一届世界大城市首脑会议,本来已经议定了跟随陈希同出国的名单,但临行前,他却点名要那个旅游部门的宣传干事何平一道去。

下面的人很机灵,窥视到了陈希同的心思,于是心照不宣,装作糊涂赶快办一切手续。

回国后的第二天,在北京市一家豪华宾馆里,陈希同和何平美美地饱餐一顿后,两人步入套间客房里。

“没有到过东京,真不知道北京有多落后。”

“那还用说吗?”她看了他一眼,温柔地说,然后坐到他身边。

“你去过哪些国家?”他问。

“还说哪些国家?想去一次美国都不行,我这个小宣传干事,不要说出国旅游了,连自费留学都有人把着不让人家去。”

“那太不应该了,下次我批你去,干嘛自费,公家报销嘛,去看一看,见识见识,对工作有好处。”陈市长不失时机地拍板了。

“那太感谢陈市长了。”

从那一晚后,陈希同开始为何平东奔西跑了。不久,在陈希同的授意下,他的秘书兴冲冲往市委组织部去推荐何平,建议提拔她。不久,何平就被陈希同提拔为某涉外大酒店的中方经理。

何平“吃水不忘挖井人”,在饭店里开了一间高级房间供她与陈希同寻欢作乐。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陈希同事发后,何平作为陈希同案件的重要见证人被捉拿归案。

香港《前哨》张冠李戴

前几年,北京电视台有一个栏目叫《敞开你的心扉》。节目新颖,富有真情实感,很受人们欢迎,因此,这个节目的主持人杜愚,人气很旺,名声很大。

1995年,香港杂志《前哨》无中生有说她是陈希同铁杆情妇,令她名誉扫地,苦不堪言,经过长达两年的诉讼,最终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决杜愚胜诉,获赔15万元人民币。

其实,《前哨》杂志是张冠李戴了,在北京电视台,陈希同确实有一个情妇,但她不是杜愚,而是一个制片室的编导名叫刘芳(化名)。

在男人看来,刘芳确实是一个美丽绝伦的女人,并且生动、性感,冰清玉洁。她是那种令男人激动、兴奋得喘息的女人。

刘芳在北京电视台当编导,其实只是名义上的,一部像样的片子也没搞过。如果不是陈希同经常关照她,没准她早就下岗了。但她并不十分感激陈希同,当年她把自己的贞操献给他并没有想图他什么,也不知道他后来能变成北

刘芳在北京电视台当编导,其实只是名义上的,一部像样的片子也没搞过。如果不是陈希同经常关照她,没准她早就“下岗”了。但她并不十分感激陈希同,当年她把自己的贞操献给他并没有想图他什么,也不知道他后来能变成北京市说一不二的顶尖人物。

在她眼里,他永远只是一个男人,一个她心甘情愿把青春和生命都献给他的男人。所以,有一次他面带歉意地告诉她:“我不能跟妻子离婚,你必须嫁人。”于是,她就很听话地嫁给了陈希同亲自为她选择的男人——他的铁杆朋友高启明(化名)。她当然明白他的意图:这样他与她私下幽会的时候就方便多了。

靠着与刘芳的婚姻,高启明得到了陈希同的大力提携,很快有了自己的专车,也变得像个人物了。

高启明很畏惧陈希同,每次陈希同—来家里,他就马上知趣地找个借口离开。有一次,陈希同邀请高启明和刘芳到保利大厦顶层的旋转餐厅吃晚饭。

在餐桌上,酒过三巡,高启明很谦恭地提出,他不想再在机关里呆着,想下海办个公司,陈希同问:

“大约需要多少钱?”“大约三千多万元吧!”

“没问题,我给你五千万元,满不满意?”

高启明兴奋得浑身直打哆嗦,满脸堆笑地说:“陈市长,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饭后,陈希同让高启明立刻写了一个报告,他签上字以后说:“明天你交给王宝森批钱吧。”然后,便大咧咧地搂着刘芳上楼开房间去了。

刘芳以为高启明是真的不在乎她与陈希同的这种关系,其实是高启明所谋者大。他与别人不同,他一向把儿女之情看得很淡,他把自己有可能得到的金钱和地位看得重要得多,他知道刘芳在这方面,对他来说具有多大的价值,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必须做缩头乌龟。

刘芳给陈希同带来的欢乐,他是无法忘记的。

那时他刚从昌平县调到市里,到电视台检查工作时第一个注意到的就是刘芳。在美女如云的电视台里,她是那么出奇,那么别具一格。为了得到她,他经常找理由往电视台跑,并绞尽脑汁跟刘芳套近乎,费尽千辛万苦总算把她搞到手。但陈希同无法像摆布其他女人那样随心所欲,因为她从未向他提出过任何要求。金钱、地位、物质享受等等,对她毫无诱惑,惟有真情对她才有用。

可陈希同缺乏的正是这一点,而且越到后来越缺少真情了,不仅对刘芳,对其他几个女人也是如此,连他自己也不知这是怎么了。

她离开陈希同不久,高启明向她提出了离婚要求,她坦然地接受了。

在与高启明离婚后,她毅然辞了工作,悄然离开北京,去了遥远的边疆佤寨。

勾搭上小姨子

陈希同的夫人叫淮南(化名)。她与陈希同共同生活了几十年,并为他生育和抚养了两个儿子——长子陈小希,次子陈小同。淮南的妹妹叫淮北(化名),姐妹俩都长得很漂亮,只是淮北的个子不太高,但却十分丰满。从她与她姐夫陈希同相识的那天起,似乎就已经注定她日后的凄惨命运。用她姐姐淮南的话说:“他虽然与我结了婚,但真正爱恋的却是妹妹淮北。”(以下为淮南的回忆)

有一次,陈希同对我说:“你妹妹不算漂亮,可很有个性,气质高雅。这样的女孩子很招人怜爱,不能再让淮北回兵团受罪了……”我问他那怎么办,他想了想说:“我托人把她的关系转到昌平县十三陵公社,以后再找机会安排个工作。”

夜里,希同对我殷勤备至,不断地嘘寒问暖。后来我就在那种貌似温馨的气氛中睡着了。早晨醒来时,希同已不知去向。我懒洋洋地伸出手臂随意翻动着床柜上的杂志,发现最底下有一本像册,翻开来才发现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希同居然新添了不少摄影大作。就在我不经意地翻动他那些新作的时候,突然有一张照片从他笔记本里掉下来。我睁大眼睛看了又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照片上,我的丈夫几乎裸着身子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只是他身边多了一个拥着他的女人,也穿着一件泳衣。当然,这个女人就是我的妹妹淮北。这时我恍然大悟:我真笨啊。

后来,家里便立刻爆发了一次可怕的战争。后来淮北就离家出走了,她自己一个人去十三陵公社落户了。三个月后,陈希同正式接到了任命,升任北京市副市长。

一切都只能由我的妥协来结束。父母出于对家庭名誉和陈希同政治前途的考虑,苦苦劝我不要离婚,而且还要做到家丑不外扬,想想还有两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我似乎别无选择。

实际上,这两年中我一直在有意无意中想念着妹妹淮北。我在内心深处早已原谅了妹妹。相反,我却永远不能原谅我的丈夫。

野味斋

陈希同在河北廊坊的一个四合院里被软禁。闲着没事,他曾细细品味了《红楼梦》里的“好了歌”:“世上都说做官好,只有美女忘不了,在位时分群芳拥,下台墙推众人倒。”在他下台后他所占有的每一个美丽的女人,几乎都应了这句歌谣。当然,也包括还没有出场的女模特杨梅(化名)和歌厅小姐浪浪(化名)。这些美丽的女人中,有的不仅向检察机关交待了与他之间的经济问题,而且,把与他在床上的姿势和动作也交待得一清二楚。

为了和更多年轻漂亮女人幽会,陈希同纵容和指使王宝森挪用3,521万巨款,在郊外建了两栋别墅,他把自己的那栋别墅戏称为“野味斋”。

在“野味斋”,陈希同第一个猎取“野味”的女人叫杨梅。从肉体上来说,陈希同不得不承认杨梅是一个完美的尤物。他在百忙之中经常挤出时间,到“野味斋”跟杨梅聚会。

陈希同在事发后,杨梅突然失踪了。她是在陈希同软硬兼施的压力下出走的。临行前,陈希同给了她20万元钱。

陈希同以为,她永远不会再回来,没有想到两年后杨梅又回到了北京市,她回来就被拘捕了。她把在“野味斋”所发生的一切,如实向检察机关做了交待。

隐姓埋名的浪浪

另一个美少女是西直门立交桥下一家歌舞娱乐城的浪浪,是属于那种能引起任何男人强烈性冲动的尤物。王宝森为了讨好主子,灵机一动,让司机到西直门歌舞娱乐城,把浪浪接来。陈希同一见顿时来了精神。两人尽兴后,浪浪趁机说她有一个表哥在701厂上班,想到机关弄个小科长什么的当当,陈希同点点头说,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看你以后怎么表现了。浪浪听后喜出望外,两人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陈希同被捕后,浪浪隐姓埋名回到了哈尔滨,再也没有回来。


3.jpg (119.44 KB, 下载次数: 18)

3.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1-27 01:56 , Processed in 0.027827 second(s), 24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