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1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 17岁离校女生被保安强奸已产下一名女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0 19:32: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7岁离校女生被保安强奸续:已产下一名女婴(图)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疑遭校方保安强奸的女中学生已产下一女 家人已递交申诉要求检方介入
本报早前报道的三水芦苞镇龙坡中学女中学生疑遭保安强奸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详见珠三角10月6日《17岁离校女生被保安强奸?》报道)。记者昨日了解到,中学生小丽(化名)怀孕八个月后于本月三日产下一名女婴。在与记者会面之时,小丽家人拿出一份由小丽亲笔手写讲述自己遭到威胁后强奸的信件,否认自己与朱某锋发生性关系属于自愿,坚称自己被强奸。
这封信件显示,小丽在今年新学期开学后曾先后两次因忘记佩戴校卡而遭到校方保安朱某锋拦截,其后朱某锋要求小丽跟随自己到宿舍拿校卡时强奸了她。信中称朱某锋曾表示“如果反抗就杀了她,且还会伤害她年幼的妹妹。”导致小丽最终就范。
目前,在被警方拒绝立案后,小丽已向三水区检察院提交申请,要求检方介入。此外,由于朱某锋不知所终,在新的生命降临后,靠打工过日子的一家人已经陷入困境。
进了宿舍他就随手把门关上,我正准备走时,他一把抱住我,我正准备叫救命,他就威胁我说:如果你敢反抗的话,我就杀了你,听到他说要杀我,我就害怕,因此不敢反抗。他还时常威胁我说如果我敢告诉他人和父母或者报警的话,他不但会伤害我,而且还会伤害我年幼的妹妹。
——小丽自述被骗进宿舍后,朱某锋如此威胁她。
我说如果他还不带我去检查我就要告诉我妈妈了,他就说如果我敢说出去的话他无论在天涯海角也会回来杀了我的,因为害怕再加上爸爸又不在家在外地所以一直不敢说出此事。而他也消失了。
——对开房一说,小丽自述再次受到死亡威胁。
新进展:女中学生3日诞下女婴
昨日上午,三水本地论坛有网友发帖称,此前本报报道的芦苞镇龙坡中学疑遭强奸怀孕八个月的17岁女中学生,已于本月3日临盆,女生求助学校后被送往医院产下一名女婴。
本报记者昨日再次赶赴三水芦苞镇,见到了当事女中学生小丽和其家人。其父令先生向记者证实女儿已生产。整个生产的费用都是校方给的,校长还以私人的理由给了2000元。
但很显然,这个小生命的到来并没有让一家人感到高兴。令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警方一直没有立案,朱某锋不知所终,孩子最终如何处理自己还无从知晓。“我们不会把她丢掉,怎么说也是我的外孙女。”
“目前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但我首先要追究朱某锋的责任,然后找女儿所在的龙坡中学讨说法。”令先生说,自己曾经多次带小丽到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始终不予立案,所以才选择向检察院申请介入,目前还在等候通知。
令先生说,朱某锋在消失前只说:“我错了,对不起”,至于他对朱某锋提出的跟其老婆离婚后娶小丽或赔偿30万元或一起找学校解决问题等条件,男方均未答应,第二天朱某锋就跑了。

当事人讲诉:遭生命威胁后多次被强奸
在此前的报道中,经警方调查后证实,该名女生是自愿与该校保安相发生性关系。“强奸”和自愿性关系的矛盾引起外界广泛关注。对于自愿一说,令先生和小丽显得十分愤怒。“一个16岁的小孩子,当时她懂什么?那个保安说要杀了她,她能怎么办?”令先生说,自己之所以坚持,只是不想女儿在遭受屈辱后还被人误解。
对于小丽上学期间“被强奸”说法的出处,令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小丽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开学第一个星期二上晚修时,我因忘记戴校卡被朱某锋教官捉住而认识了朱某锋教官。第二个星期四下午放学时我的校卡丢了,被朱某锋教官捡到,六点半回去上晚修时他叫我第一节课下课去找他拿回校卡。第一节课下课后我来到教官办公室,他说他把校卡放在宿舍了让我跟他一起去拿。进了宿舍他就随手把门关上,我正准备走时,他一把抱住我,我正准备叫救命,他就威胁我。”就这样,小丽遭到强奸。
至于有人曾说小丽曾经跟朱某锋去西南开房,而在小丽的信中也做了具体说明。几次开房小丽都是被朱某锋以死亡的威胁而逼迫就范的。
“2011 年9月23日,妈妈发现我怀孕了。追问我,我始终不敢说出实情,在父母的再三逼问下我才说出了实情。下午父母带我去报警,当时我很害怕,很紧张,头脑很乱很不清晰,再加上想起朱某锋威胁我的话,在警察局我没敢说出实情。”小丽说,事到如今,自己什么名誉都没有了,再加上看到父母日夜为自己奔波才说出了实情,希望警察叔叔再次立案讨回公道。

检察院:
申请已转至刑事监督科
记者从早前由三水区委宣传部发给媒体的通报中了解到,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女方口供前后矛盾,且无证据证实朱某对其实施强奸。经三水公安分局审查认定,女方被强奸案不存在犯罪事实。三水公安分局于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芦苞派出所向在场的当事人、校方代表、保安公司代表宣读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并交由女方当事人签名确认。
针对女生及父母提出的公安机关重新立案的请求,广东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里程认为,如果当事人确实是受到了侵害,公安机关又不立案的,受害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记者昨日下午就该事联系了三水区检察院,一名彭姓工作人员证实,令某确实已经向检察院递交申述,目前已经转至检察院刑事监督科,但是否能够达到立案标准他并不知情。

新闻回顾:17岁女生离校后怀孕称被保安强奸

佛山市芦苞镇一名17岁女中学生离校后发现自己已怀孕8个月,声称遭到校方保安人员强奸。10月5日,当地宣传办向媒体通报,通报中否认强奸一说,称经过警方调查后证实,该名女生在校期间与该校保安相识后两人自愿多次发生性关系,该案件不存在犯罪事实。

4.jpg (16.07 KB, 下载次数: 86)

4.jpg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0 21:49:28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11-11 23:22:13 | 只看该作者
过分过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2-23 19:15 , Processed in 0.076359 second(s), 20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