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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过信用卡却上了8家银行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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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17:3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找银行贷款时,程先生发现妻子王女士上了银行“黑名单”,在8家银行恶意透支多笔款项。两年来,不断收到催款单。前日,他们找到某银行昆明分行,银行证实可能存在被人冒用开卡,将会报警处理。

2010年4月,程先生向潍坊的一家银行申请贷款20万元,发展普洱茶生意。在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后,发现妻子上了“黑名单”,“但妻子的身份证一直在身边。”
程先生查询得知,从2006年6月到11月间,妻子开了8家银行的信用卡,还恶意透支了多笔。“当时就向云南警方报案,但没立案。”程先生补充。

今年4月9日,他的岳父又收到某银行的催款通知,欠款为4万元。

对此,王女士表示,名字和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准确,但电话号码不对,她的身份证地址在安宁八街,而开卡信息却显示在五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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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夫妇二人从山东回到昆明。“希望银行能查清楚,为妻子恢复名誉。”程先生说。

“经查实,可能存在有人冒用王女士名义,开了信用卡。”该银行昆明分行的陈经理表示,查询得知,王女士开卡日期在2009年左右,不久银行就报了案,但不知处理结果。

陈经理说,可能是与总行沟通衔接出了问题,总行又委托相关部门发了催款单。前日,银行已向王女士道歉,将再次报警,若查出没有透支,不会追讨“欠款”。

“银行严格规定,只有本人持身份证才能开卡。”该银行的客服人员表示,除去柜台开卡外,还可拨打客服电话、找业务员申请、网上开卡。

对此,客服人员提醒,身份证一定要保护好。消费者极易在求职、办事时,因工作人员疏忽,泄露信息,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但冒用他人身份开卡,多发生在客户的亲朋间。

律师:没开卡有消费 银行有过错

“若消费者没有开卡,却还查出透支消费,银行将承担审查不严的过错责任。”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说,若开了卡,发现被他人消费,应审查出现问题的环节,不应将责任一味推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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