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闲聊] 郎咸平导演郭美美母女大戏(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15 21:01: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好戏在后头?郎咸平导演了一场郭美美母女的大戏(图)文章来源: 姚树洁

2011年,郭美美在网络上炫富,最主要的标志就是玛莎拉蒂汽车。只有20岁的女孩,就能开数百万元的汽车,除了是某一个大佬的二奶,无法想象她会如此富有。


网络对郭美美进行了人肉搜索。因为“二奶”的思维严重,没有人能够考虑到郭美美炫富的第二个可能性。

其实,郎咸平恐怕是最清楚这第二种可能的人。因为,背后的大佬可能给了郎咸平的巨大好处,希望通过第一财经频道,让郎咸平导演一幕郭美美和她妈妈郭登封演出的一个巨大谎言,也就是让郭登峰说她通过炒股而发财。

当时,许多人被郎咸平所导演的这出戏蒙蔽了眼睛,真的以为郭登峰是比杨百万更厉害的股神。不过,许多人从郭登峰的访谈过程中,找到了非常明显的破绽,那就是郭登峰在2008年还在炒股。

大家知道,如果你在2007年11月之前炒股,赚钱是有可能的。而如果2008年还在炒中国的股票,那只能输个精光,跟本不可能赚大钱。

被迫之下,郭登峰说郭美美不是“某大佬”的干女儿,而是他的亲生女儿。这种说法,在3年前,没有人信以为真。因为,大家还是一个惯性的思维:只要是美女,就一定是二奶。

2014年7月初,曾经被人几乎忘记的郭美美,又出来搅局。这次,是她因为世界足球杯比赛非法赌球被抓。之前,她在澳门赌博输了2.6亿,有人为她出了一半的钱,才把这个事情暂时平息下来。

一个20出头的女孩子,如果说3年前被包养,赚了几百万的话,还是有人会相信的,而且,也比较符合逻辑。

但是,郭美美的名字已经很臭,还有人为她出上亿的赌资,如果还认为她只是被包养,理论上已经很难成立。

任何一个贪官,在目前严打大老虎的时候,绝对不敢公然包养郭美美。任何一个有钱的人,也绝对不会花上亿的钱去包养一个臭名昭著的女孩子。如果是这样,这个社会就连最荒唐的逻辑也无法解释的通了。

唯一可以解释的通的,刚好就是排除郭美美是某一个人的二奶的猜想。而应该把幕后的真正“二奶”找出来。

证明这个理论假设需要两个佐证材料:(1)郭登峰的长相;(2)郭登峰的年龄。

如果长相超好,郭登峰就具备了“老二奶”的必要条件。如果年龄不老,她就具备了当“某大佬”二奶的充分条件。

上网仔细一查,郭登峰比郭美美要漂亮许多,而且年龄也配得上“某大佬”的二奶。

那么,如果真的“二奶”是郭登峰,而不是郭美美,我们又怎样解释郭美美炫富呢?又怎样解释郭登峰、郭美美和那个干爹、或亲爹的关系呢?

唯一可能的理论假设如下:

郭登峰在20多年前与“某大佬”交好,不知不觉当了他的二奶。有了郭美美以后,却被他一脚踢开,只是补偿了一些生活费。

90年代后期,“某大老”开始发大财了。郭登峰公开郭美美是他亲生女儿的身份,为了平息风波,那个大佬认了郭美美为干女儿,并且给了郭母女一套房子和数百万元。

显然,郭登峰接受了安抚,但远不能满足她的胃口。坚持之下,郭登峰把郭美美当成“大佬”的杀手,在网上炫富,逼其大出血,甚至可以把他拉下马。

哪里知道,“大佬”的能量大的很,郭美美炫富没有把他打倒,因为没有人真的敢继续追究下去,只是把红十字会给涂鸦了而已。

三年过去了,郭登峰再让郭美美出来捣乱,到处惹是生非,甚至赌博,欠了2点6亿。把事情闹得太大了。不过,“大佬”还是有办法摆平这个问题。

摆平之后,存在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大佬”不服气,只好与警方联系,把郭美美抓起来。用非法赌博的理由,一方面不至于重判,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女儿。一方面,把她管控起来,不会继续出去闹事。

第二种可能:中纪委已经介入,准备对“某大佬”进行深入调查。

如果是第一种可能,那么,郭美美和郭登峰都是最大的受害者。当然,她们母女的行为也非常不入属,在网上已经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那么,郭美美的真实故事,迟早会大白于天下。也就是说,好戏在后头。

不管是哪种可能,都是当今社会乱象丛生的悲哀,人们在看郭美美母女闹剧的同时,更希望这个社会尽快回归理性和自然。

1.jpg (53 KB, 下载次数: 39)

1.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2-27 23:49 , Processed in 0.048296 second(s), 19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