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0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全国政协委员吕建中:应加快制定《民办博物馆促进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31 11:3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2013年全国“两会”正在召开中,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努力实现“中国梦”等的议题引起了文艺界代表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作为国内首个民办遗址类博物馆——大唐西市项目的创始人,西安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建中,以政协委员的身份,结合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工作,提出了以下三个提案。    
  
  尽快制定《民办博物馆促进法》
  
  “为切实有效推动民办博物馆的发展,应加快制定《民办博物馆促进法》。”吕建中建议,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创立民办博物馆,并且民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享有同样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统计,目前在各级文物部门注册的民办博物馆已有535家,未注册的私人博物馆总数达1000余座,民办博物馆已成为我国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2010年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民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由于我国民办博物馆起步晚,在办馆理念、管理能力、学术研究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在国有博物馆实行免费开放,享有财政拨付经费后,民办博物馆的处境更为尴尬,严重阻碍了民办博物馆的发展。”吕建中对记者说。
  
  对此,吕建中建议不管是集体所有、个人所有,还是民办博物馆所有的或合法获得的文物,其所有权均受法律保护;民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都有权依法通过文物征集、拍卖、购买等方式获得藏品;民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之间,可以合法的交流、交换、借展藏品;民办博物馆之间也可以通过合法方式交流、交换、调拨藏品;在职称评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评定奖励、文物修复保护等方面,民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享受同等待遇。
  
  文化产业项目开发应突出政府主导
  
  目前,以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已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聚焦点。但是,此类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政府主导地位缺失的问题。”吕建中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依托历史文化的项目缺乏主导意识;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三是对项目缺乏科学规划。
  
  文化产业项目的盲目开发、重复建设与恶性竞争,造成了珍稀历史文化资源的空置、流失和破坏,其文化功能和经济价值也得不到充分体现。
  
  吕建中建议,政府应依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此类项目统一监督,将其列入该地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一整套包含立项、论证、评估、审批和监管制度,严格审查项目保护、建设和利用方案,确保其科学有序实施,并合理配置资源。
  
  同时,政府应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进来,调动社会力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与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从而走出一条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将电子证据列入《刑事诉讼法》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以其在信息公开化、多元化和便捷性等优势而受到好评,另一方面却因此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不良信息泛滥,甚至形成了“网络黑社会”这一社会毒瘤。
  
  对此,吕建中建议,在坚持管放结合、引导为主、依法治理的原则框架下,加快网络立法进程。依据现状,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网络公民身份认证体系,实施网络实名制,抓紧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网络电子签名法、网络舆论监督法等专门法律,从法律层次上明确界定了网络违法犯罪的裁量标准。
  
  由于网络违法犯罪一般是电子证据,而目前电子证据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应将电子证据列入《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同时,要从立法层面加大对“网络黑色产业链”、“网络黑社会”的打击力度,根除网络毒瘤,给网络监管一个法治的支撑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1-23 21:21 , Processed in 0.014324 second(s), 17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