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王鹏,2013年技术移民加拿大,图为他与邻居的合影。
新移民要选择自己“供得起”的城市,这是很重要的事情。一个地理位置正确的房子,有时只需要北京房产价值的三分之一。
“先生移民是想做生意方便,还是为了孩子上学?”
当我还在国内四处寻找一家合适的移民中介的时候,有一次对方这样问我。我的回答是:“离开。”
我的月收入只有7000多人民币,别说国外,在北京,也显得寒酸了点。但我在移民这件事上异常坚决。举家前往加拿大前的最后一次同事聚会上,针对那些也对移民感兴趣的人,我给了他们我能想到的最中肯的建议:要想移民成功,先要承认自己在国内是个 loser。用流行的话说,就是屌丝。
等候移民审批的时间里,我在网上拜读了很多过来人的文章。普遍性的问题是,越觉得自己在国内有个仨瓜俩枣儿的,移民的过程就越纠结,甚至是折腾。在我个人看来,在国内谁又敢说自己成功,而且是足够安全的成功?loser、屌丝,或许反而是成功移民的重要条件。
当然,获签只是一个新的开始。真正融入新环境,并乐在其中,我认为才是真正成功的移民经历。想走到这步,至少要有正确的三观:金钱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2003年,我在英国读书时,曾听一位学姐说,在国内叫 surviving(生存),在英国叫 living(生活)。对于移民他乡,我想第一步要做的还是 surviving。别笑话这个surviving,按照英国学姐的说法,与国内相比,在加拿大 surviving 算是平移,一点没掉价,而且此生存非彼生存也。
我居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伦敦市(不是英国首都)。挑选居住地前,我做了十足的功课。我在北京的工作并无助于让我继续在加拿大谋生,不过这也成了我的优势,放弃工作的梦想,来点现实主义。什么最现实呢?我把北京的房子卖了,几百万收入,换成加币也好几十万。我安慰自己,别的没啥了,就剩下钱。有过来人鼓励我说,你这钱足够在加拿大当富人了,举着钱往前冲吧。
听着够豪迈,但新移民不能逞匹夫之勇。这点钱到了多伦多和温哥华就是毛毛雨。如果买房,等于重回房奴路。而连锁反应是,我必须去工作。如果找不到,就会着急、消沉,进而影响长远计划。很多移民前辈都是因为工作难找却又跳不出这个思维模式,最后选择了回流国内。我可不想这样,我这些钱得花在刀刃上。于是,我的视野转向了二三线城市,并最终定格伦敦。
作为新移民,选择综合素质高的城市很重要。福布斯杂志有个排名,叫 affordable city(供得起的城市),这是很重要的指标。而是否供得起便取决于房价。伦敦2013年房子的均价是23万加币,相当于我只拿出三分之一的财富,就可以全款买下房子。
当地的教育、医疗和人口规模也要考虑。伦敦有一所大学,商科在世界上很有名;有一所学院,专业庞杂,直指就业;而 London Central 高中,多年盘踞安省第一。这对重视孩子教育的华人家长很有诱惑力。
当地的维多利亚医院是加拿大医疗研发中心之一,有很多国际交流的机会,医疗资源名列前茅。和很多移民习惯去的多伦多相比,我个人觉得除了极端资源(特殊医疗手术)外,伦敦的差别不大。这也是发达国家的特点之一:城乡差别小。当然,伦敦有40万人口,属于加拿大最小的大城市,其中华人1万多,中国超市3个,这已经足够让生活便利了。
选定城市,随后要做的就是规划财富。这类的书籍很多,选取自己认可的规划方式,并认真执行,就可以保证财务安全。我把一半的资金用于自己生活,零风险。这部分钱包括买房、买人寿保险、6个月的生活预备金和定期存款。而另一半是要生成收益的投资款,我在国内外资银行选择了加币分红型基金产品,每个月有1500加币分红。还剩下一点钱,我在伦敦当地买了第二套房出租,每个月可以净收益750加币。再算上政府发放的小孩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400块,在什么都不干的情况下,我一个月就有了2600加币收入(约合14000人民币)。
这是什么概念?我曾经给自己记了一个月账:三口之家吃喝1000块,其中有200块下馆子。其他像地税、保险、手机、上网等固定花费,大概1200块左右。也就是说,生存,而且是在有房和两辆车的情况下,一个月2200块就够了,而且还有盈余。后来,我又找到个工厂的体力工,高峰期收入是1700块。这日子,我觉得已经由生存向生活迈进了。
当然,每个人的路径都是不能复制的。我只想就我的经历谈感受,移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那么可怕。
在工厂上班的日子,尼日利亚小伙 Henry 跟我说,你要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是西方文化背景下,人们普遍的择业标准,或是生活准则。用乔布斯的话讲,你干什么,都要听从心的声音。
我曾经在林达《近距离看美国》一书中读到这样一个小人物,他喜欢画画,然后打工挣钱,够了就辞职,到法国参加画展,没钱了,就回来继续打工挣钱,乐此不疲。这种状态,我想应该是被很多中国人羡慕的。
有人说,这是发达国家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的,其实不尽然。我在伦敦做房东的时候,曾经到 downtown 的一户人家买二手冰箱。这位老兄的营生就是收购或捡别人不要的冰箱,然后自己拾掇一下,转手挣个差价。downtown 是西方社会中比较混乱的城市区域,这位老兄的外形也确实其貌不扬,衣服破旧,甚至像是个问题中年。交谈之后,我注意到他家有一辆房车。一问,他很自豪地说:“我这辆车花了400加币,可里面的软床就花了我400加币。我每周都会带着女朋友和孩子去野营度假。”
这个中年人绝对不是这座城市里的高端人群,或者说不属于主流社会。但这又何妨,生活向每个人热爱它的人敞开,当新移民也拥有开放的心态,放掉国内的成功学逻辑时,生活就会一点点地把它的味道涂抹在我们的神经味蕾上。
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根植于基督信仰。我在2008年时归信基督,这帮助我很快走进了西方的生活。这种走进不是以任何一种成功学衡量,而是价值观的吻合。在基督信仰里,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是有规律的,人们必须按照一定规律生活,才能得到祝福。所以,在强调自由的加拿大,规矩却成为无所不在的缰绳。加拿大有句话叫 discipline is freedom,翻译过来就是,有规矩才有自由。
说说我家孩子的经历吧。一次在教会主日学,他和一个同学在黑板上写字,那个孩子怂恿我儿子写 F**K。我儿子的英文还没有高到这个地步,不知这个词的意思,甚至一开始还拼写成 FARK。在那个孩子的纠正下,我儿子终于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个错误的单词。结果,老师非常严肃地和我们做了沟通,并且用了“bad”这种很重的词汇。
说脏话在国内当然不是好事,但常常也无伤大雅。而在加拿大,这却是很严肃的事情。我带着困惑问了车间里的两个年轻小伙子:在加拿大,哪些是不能说的坏词?让我惊讶的是,他们竟然都扭扭捏捏磨磨唧唧,十分不愿意从嘴里说出来。其中一个平时看起来还很摇滚的家伙,找来纸,帮我写下了三个词。另外一个直接跟我说,你还是去问孩子的老师比较好。我后来又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另一个认识的老外,他说,F**K 这个词确实很敏感,现在人们习惯于说 oops,用不同的语气表达不同的情绪,但极少用这么糟糕的词。
上面说的是言,再说行。一次,老师给我们留言,说我儿子在学校用手推了别的同学,而且频繁被投诉,需要和我们谈一谈。我们向孩子了解了情况,原来是踢球时,对方进球后的庆祝很嚣张,我儿子很不喜欢,便用手推了对方。
针对这个问题,我跟老师说,孩子在您这里,希望您可以教给他更多的加拿大处理问题的方式,我们家长了解并不多,但我们会配合老师工作。老师听完有点奇怪,加拿大方式?难道动手在中国就不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吗?我说,在中国,小孩子动手是个问题,但并不被看做是很严肃的事情,特别是男孩子,刚才还在打架,一会儿可能就玩作一团,所以中国人也许习惯于把它解释为孩子的行为,大了就好了。老师理解了我的意思。她说她会帮助我儿子解决这个问题,并且给我儿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首先,说不;如果不行,找老师或权威解决;若还无效,离开现场。老师特意叮嘱他:我不希望看到你自己去解决类似问题。
看看这三步,简直就是西方成人世界的行为模式。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教育,按照这个社会最真实的法则去管教孩子,让他们长大后能够适应社会的运转。回头看看国内,很多家长,包括学校,都疏忽了对孩子的现实性培养。
我在多伦多学车时,教练就讲过一个留学生的经历。这个年轻人开车净玩悬的,教练指导他,他说规则都知道,考试时一定没问题,练车就是玩。结果呢,考试多次也没过。你不按规矩训练,怎么可能在现实中遵守规矩呢?
对孩子规矩多,对大人同样。我们一家在多伦多美领馆办美签时,由于对使馆内的管理方式有异议,夫人按照国内的习惯去柜台大声投诉。这要在国内,不会有任何问题。但在北美可不行,柜台里的工作人员马上对着对讲机叫人。不一会儿,警察就到了现场,把夫人请出了等候区。警察说,你的投诉没有错,但你的方式错了,你造成了这里的混乱,我们必须请你离开。
我有一次也因为类似的情况投诉超市柜台,由于比较激动,声音大了一些。柜台里的大姐马上就打电话叫人,一位先生随后就找我沟通。现在,我们也慢慢学会了理性但不妥协的方式,在夫妻之间的口角中也很少大喊大叫了。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突然想到旅美作家沈群在《美国也荒唐》新书发布会上的发言。一位记者问:“沈先生,根据您在美国的经历,您内心深处有没有一种野草的感觉?”沈群回答说:“我没有觉得自己是野草,以前在国内,我才更像野草。我现在活得很滋润。正是(因过错导致在美国被)劳改这些事,它把我规范了,让我知道我该怎么去活。我觉得美国的很多事情背后,是一种文明的力量,它成为我的一种营养。”
我这个居加屌丝,对此深有同感。
(王鹏,1973年生,北京人,2013年移民加拿大时身家480万,现居安大略省伦敦市,待业)
转载自《博客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