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时网】精神病学家博里·西鲁尔尼克周四(29日)呈交给政府一份报告。这份报告是青年事务国务秘书布格拉布女士订购的。这位专家认为,儿童实际自杀人数可能比统计数字多,因为有些被视为事故的死亡案类似一种形式的自杀。
法新社报道,据全国卫生及医疗研究所(INSERM)披露,2009年可支配的数字显示,37名5岁至14岁的少年儿童自杀。研究所未统计到低于5岁儿童的自杀案例。
2011年,一名14岁少年试图自尽,而两个9岁和11岁的孩子结束了自己幼小的生命。
西鲁尔尼克指出,5岁至12岁年龄层自杀成功的案例是很罕见的。但他们自杀的人数肯定更多,因为统计数字只提明显的自杀案。
这位精神病学家解释,“一系列事件的日积月累导致了自杀行动,这源于看不见的令人心碎的痛苦,不同性质的事件的汇聚”。这些不同事件可能是亲友的早亡、家长之间的纠纷冲突、经常受虐待、家中缺乏安全环境、校园内的骚扰等。
再者,孩子的绝望往往很难察觉。孩子比成年人更贴近现实,很难说出自己的苦恼。
西鲁尔尼克还写道,孩子若“无安全感”,“孤独,无人分担痛苦,无助,无法看清自己即将遭遇什么”,“一旦明白何为死亡时,就任由死神把自己抓了去”。
他提醒说,一般认为,孩子“在6岁到9岁期间”就开始明白什么是死亡了。
他指出,这时,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件就足以使孩子付诸行动。譬如一句伤人的话、一个小小的失望、一个坏分数或一个同伴搬家,都可能引起异乎寻常的爆炸。
这位精神病学家还说,“这孩子可能会写封遗书,但最经常的情况是,他把身子过分探出窗外,或从行驶中的公交车里下来。这时成年人就说是事故。”
他要求制定预防政策,从源头防范起,譬如建立幼儿研讨班,在这个问题上培训医生、护士、教育工作者以及教师。
在学校里,他主张修改作息制度,评分迟一些,打击骚扰现象。
布格拉布女士对这份“研究7岁、8岁、9岁或10岁孩子自杀问题的前所未有的报告”感到满意,认为西鲁尔尼克“打破了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