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后,还是自己房子的主人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1)居住用地“使用权”是70年 (2)工业用地“使用权”50年 (3)商业用地“使用权”40年 (4)综合用地“使用权”50年 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者而言,显得尤其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现在终于有答案啦!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 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 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编辑点评: 看到“自动续期”这4个字,编辑我万分高兴!心心念念地觉得70年后,手里的房子貌似还是自己的! 但好景不长,30秒过后,我脑海中闪过了如下一些疑问:“自动是什么意思?”、“是否还需要特定程序?”、“续期是续多少年?”、“续期是无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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