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赵成
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参加联组会并听取委员们意见和建议时,提出新型政商关系的定义。
习近平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这是中国首次用“亲”“清”二字定位政商关系。
习近平具体阐释了“亲”“清”的具体内涵。
“亲”就是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同时,民营企业家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代表委员们认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要坚决摒弃扭曲的政商关系;而“亲”“清”的概括,则给新时期政府、企业如何正确相处提供了具体指导。 政商关系一向是中国社会的敏感话题。近年来,中国一些领导干部的落马和企业家的“出事”,多与其背后的权钱交易有关。过去,少数领导干部和企业老板常常勾肩搭背,“公事私办”,既对其他市场主体造成不公平待遇,也极易形成畸形的利益共同体,导致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中共十八大以来,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要求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两年多来,中组部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集中进行规范清理,全国共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6.3万人次。近日,最高检也出台相关意见,要求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随着新型政商关系定义的提出,辅之以配套的管理办法,官员的权力寻租空间有望被压缩,政商之间的病态关系也会得到纠正。政府官员牢牢树立起服务理念、严格依法用权;企业家经商不靠“关系”靠实力。按照新型政商关系划出的界限办事,必然形成政商双方“你好,我也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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