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中国宪法修正案诞生历程 人民日报记者 王云松 2018年3月11日下午3时5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人民大会堂长时间响起。 本次宪法修改遵循了四个原则: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宪法修改;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2017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成立宪法修改小组。宪法修改小组由张德江任组长,王沪宁、栗战书任副组长。 2017年11月13日,党中央发出征求对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意见的通知。首轮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和党外人士共提出2639条修改意见。 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就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反馈书面报告118份,共提出修改意见230条。 1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党外人士提交了书面发言稿10份。 从各方面提出的数千条建议,到党中央的21条修宪建议,党中央慎之又慎,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确保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2018年1月2日至3日,根据党中央安排,张德江主持召开4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智库和专家学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对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提交书面材料52份。 1月18日至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期间,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在充分吸收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获得通过。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2018年3月5日上午,一本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摆放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座席前。代表们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议。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也围绕宪法修正案草案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修正案草案已经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有些代表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对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大会秘书处都作了认真研究并给出回应。 3月11日下午3时许,随着宣布表决开始,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手中的笔在选票上郑重落下。15时51分,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 从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的“人民的宪法”——1954年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1982年颁布施行的现行宪法,科学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指明了国家根本道路和发展方向。此后,现行宪法曾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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