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七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卡(券)。 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5、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 7、严禁奢侈浪费和接受工作对象及企业老板宴请娱乐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三、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五、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六、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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