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话新闻] 上海大火26名责任人受审 建交委主任获刑16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23:39: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快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之声刚刚收到的消息:上海市二中院今天(8月2日)下午陆续对“11·15”火灾事故26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0个月,犯受贿罪判处9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静安区建交委原副主任姚亚明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静安区建交委原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静安区建交委原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没收参禅人民币6万元。

  被告人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冯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孙晓菲8月2日报道: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宣判,“11·15”火灾一案中,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被判16年。高伟忠滥用职权罪有期6年10月、受贿罪有期9年6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没收财产3万元。

  此外,静安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滥用职权罪5年;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滥用职权罪4年6月、受贿罪10年,没收3万,执行13年6月,没收3万;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张权滥用职权罪3年6月、受贿罪11年,没收6万,执行13年6月,没收6月;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冯伟受贿罪11年,没收6万。违法所得一切财物予以追缴。

7.jpg (43.3 KB, 下载次数: 24)

7.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1-19 12:24 , Processed in 0.014584 second(s), 20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