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就“首例基因编辑婴儿”发声明:坚决反对
针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27日在中国科学院学部官方网站发布声明,其中提到,“我们高度关注此事,坚决反对任何个人、任何单位在理论不确定、技术不完善、风险不可控、伦理法规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开展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我们愿意积极配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和地区开展联合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呼吁相关调查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结果。”相关报道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坚决反对有违科学精神和伦理道德的所谓科学研究与生物技术应用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27日发表声明,坚决反对有违科学精神和伦理道德的所谓科学研究与生物技术应用。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是中国科协所属的22个生命科学领域全国学会的联合组织。声明称,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实属违反伦理道德和有关规定,已严重扰乱科研秩序,对中国生命科学领域国际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声明指出,基因编辑技术作为一项革命性技术正在推动着生命科学研究发展,但其应用安全性尚有待于进一步全面评价,如何审慎使用该新兴技术关系到人类健康和长远福祉。中国政府分别于2003年和2015年出台了《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为基因编辑技术等的应用明确了基本准则,为开展相关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提供了根本遵循,这得到了中国科技界一致共识。声明重申,中国科技界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科学技术造福人类、服务社会的宗旨去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伦理规范以及相关国际规则,以创新性科研工作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陈芳 张泉)科技部回应“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 属于被明令禁止的针对近期关注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而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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