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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
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
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
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
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
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
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
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
(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
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
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
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
高喊一声“One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
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
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
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
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
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像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
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
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
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分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
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
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
谁敢去光顾!我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
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
“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需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
胜劣败的道理。
选自《梁实秋散文》(第四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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