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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上海数十大妈团瓜分鲁迅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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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4:09: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过一年多改造,鲁迅公园将于本周四重新开园。这本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最近却有些场外“花絮”。原来,鲁迅公园曾聚集数百支健身团队,改造期间,他们无奈地四处“打游击”。如今欣闻公园重开,个个摩拳擦掌,意图抢地盘。

  其争夺的起因,可归结为“大妈日益增长的健身需要同有限的健身场地之间的矛盾”,即供小于求。遇到这类情况,通常的解决办法有两种:涨价和排队。由于公园被定义为公共场地,免费开放,涨价难以实行。那只能请大妈们排队。排队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于是大妈们提前准备起来—或悄悄入园勘察地形,或演练“团队作战”。

  公园场地属公共财产,势必导致抢到场地的一方“物尽其用”,从而减少了后来者的使用机会。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公地悲剧”。如何解决公地悲剧?全世界都没有太好的办法。道理很简单,公地非私产,没有排他性,谁都能用。既然人人可用,必定人人争用并过度使用,尤其在缺乏公共意识的场合下。大妈们占据公共场地跳广场舞即缘于此,否则,她们怎么不去收费的体育场馆跳呢?


  尽管很难从根本上消除这一矛盾,但使之缓解,至少不显得那么突兀,是有可能的。而这需要公园站出来,承担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功能。

  应该说,鲁迅公园是有作为的,现已有20余个健身及文艺团队登记,其负责人也进园参观过,并会签订《文明公约》《公园噪声控制规约》。不过具体如何分配场地,园方表示“不会参与,只做引导”。我认为园方不妨进一步发挥作用。例如,可出面组织大妈们协商,为各团队划分场地,制定科学、详细的时间表;和热心大妈组成管理委员会,对不遵守协议者“执法”。鉴于园方为公地产权的受委托者,由其承担这一角色是有依据的。

  此外,如能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园方也可适当收取些“场地费”。其目的并非营收,而是略略抬高门槛,将那些纯粹是搭便车、贪便宜者挡在门外,收取的费用可“取之于大妈用之于大妈”。
         (消息来源: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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