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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无忧免费服务台:留学生在巴黎了结婚现在回国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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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1:47: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国侨报》无忧免费服务台:

4月12日,

《法国侨报》无忧免费服务台接到来自北京小芳微信问:

我和先生两人2009年在法国还是留学生的时候,

在巴黎某区登记结婚,

并育有一子。

现在两人都回国发展,

因感情不合准备协议离婚。

但近期都不会回法国,

所以不知道应该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我也查阅了相关法律手续,

材料上说:

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的,

他们的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

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

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

根据《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1983年11月28日、(83)部领二字第261号)

规定:
如他们原在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

申请离婚的,

双方无争议的,

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有争议的,

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已迁居其他国仍按以上规定办理,

但有关法律文书需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

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已回国定居,

其离婚申请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记者马上联系了中国驻法使馆领事部官员。

官方的确切的答复是:

“需要回法国办理。

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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