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网站16日发布消息,《费加罗》杂志近日就法国房产交易增值税进行了分析,建议有意卖房者静观奥朗德政府是否会履行竞选承诺,即修改现行的房产交易增值税,减少卖房者需缴纳的增值税。 文章分析称,2004年前,法国房产交易增值税的规定比较宽松。房主出售自己居住的房屋而获得的增值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出售“第二房产”,即用于出租的和空置的房产,则必须缴纳增值税。在减税年限上,拥有2年以上的房产,逐年累积的减税比例为5%。此后,有过一些小的调整。2011年,萨科齐为增加政府收入,宣布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新的房产交易增值税,把免交增值税的年限从之前的15年增至30年,税率以7月1日为界分段,该日之前为32.5%,之后为34.5%。在计算方法上,规定了减税年限门槛,即6年—17年的房屋,逐年累积的减税比例为每年2%;17年—24年的房屋,每年4%;24年—30年的房屋,每年8%。 分析称,萨科齐推行的房产交易增值税和之前的相比,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减税年限、减税额度、是否和通货膨胀挂钩、是否和收入税挂钩。两相比较,可以看出后者的年限门槛更为宽松,减税额度更高,尤其是将增值税与通货膨胀率以及收入税挂钩,对于低收入人群更为有利。 文章称,在奥朗德提出的税收新政中,减少房产交易增值税是为数不多的有利于纳税人的政策,如予以兑现,对于卖房者来说,不可不谓是个利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