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两业主不满房价下跌打砸售楼处 获刑9个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03:3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为购买房屋后,开发商实行降价销售,认为自己的权益遭到了侵害,在与开发商谈判失败后,竟对售楼处实施打砸。日前,陈某、张某被青浦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各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去年,陈某和张某在青浦重固某楼盘各自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4月,两人无意中得知自己购房的小区开发商正在降价销售,顿时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极大损失。当月27日上午,两人及其他数十名前期买了该房产的业主来到售楼处,与该公司代表谈判,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退房。

  当日11时许,因双方谈判未果,陈某和张某用电喇叭叫喊“去区政府上访”、“砸售楼处”等言语,在现场进行煽动。随后两人与数十名业主为发泄不满情绪,持啤酒瓶砸碎售楼处门窗玻璃,又冲入售楼处掀、砸办公室桌、椅,接着又拉起长条横幅,聚集在售楼处门前的公路上,致使车辆无法通行,造成交通堵塞。其间,还将在现场维持秩序的社保队员和房产公司保安抓伤、打伤。在房产公司报案后,陈某和张某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回。案发后,两人的家属向房产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813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张某聚众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堵塞交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并致3人轻微伤,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两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1-14 19:06 , Processed in 0.012974 second(s), 17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