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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湄公河“10·5”惨案在昆明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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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1:37: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20日上午,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被控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案发后,中老缅泰四国警方很快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了“10·5”案件。此后,四国执法部门成功抓获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警方查明:自2006年以来,糯康等人相互勾结,开始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贩运毒品,2008年后桑康、依莱等骨干成员加入,团伙势力逐步发展壮大,在糯康的组织领导下,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带,主要依靠贩运毒品或对来往贩毒船只收取保护费获利,近年来非法收入折合数亿人民币。
“10·5”案件系因缅甸军队曾征用中国船只清剿糯康犯罪集团,打死打伤其数名成员,糯康犯罪集团为此怀恨在心,继而为报复中国船只,同时为得到泰国不法军人袒护,获取集团船只进出泰国水域方便和获得枪支等武器支持,与泰国不法军人相互勾结、共同预谋、精心策划并严密组织实施,栽赃陷害中国船只武装贩毒,让泰国不法军人查获从而取得立功机会,劫持并枪杀13名中国船员的刑事个案。
  今年8月12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对糯康、桑康等6名被告人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负责审理此案,向6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讼状及译本,并根据各被告人的权利和意愿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的律师。
  据介绍,“10·5”案件虽然发生地在国外,犯罪嫌疑人全部为外籍人员,但案件发生在中国船只上,被害人员全部为中国公民。因此,中国依法拥有管辖权。应中方司法和警务协助请求,老挝、泰国两国派员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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