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3月1日电(记者 文青)香港有关携带婴儿奶粉出境的新规例1日起实施,香港海关表示,当局加派200人在9个口岸执行这项新条例,截至当日下午2点,海关截获10宗违例个案,涉及53罐奶粉,拘捕10人。 香港《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规定,对离境人士所携带出境的奶粉数量进行限制--每人不得超过两罐,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俞官兴表示,10宗个案分别是罗湖4宗、落马洲3宗、落马洲支线3宗。其中最多一宗是截获15罐奶粉。被捕的10人中,8人为香港人,2人为内地人。当局会根据法例处理。 俞官兴表示,海关当日起加派200人在9个口岸执行这项新条例,检查过关旅客的行李和汽车。另外,当局亦在人流较多的口岸加设14部X光机,务求令检查奶粉的工作速度更快和更准确。 俞官兴指出,加派的200名人手是资深的退休海关关员,以合约形式支援执行新规例。 据了解,当日在港铁上水站外,未有大批水货客聚集。北区区议会主席苏西智对中新社记者表示,自政府近月推行多项措施打击水货客以来,区内秩序已见恢复,过往排队人潮、阻塞道路、随地垃圾等问题已大为改善。 政府当日起实施新的进出口条例,任何人除非有出口许可证,否则每24小时不可携带多于1.8公斤、即大约两罐婴儿奶粉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