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惹祸 西班牙华人百元店遇小偷报警反成被告
据西班牙《欧华报》报道,一个华人百元店遭遇小偷,华人老板报警,警察来了,录了口供,带走小偷,同时要求老板一起去警局,老板原以为警方是负责任,要求自己到警局作详细实录。岂料,到了警局,小偷很快被释放了,这位老板却被关了一夜,第二天还被警方告到法院,立案、拍照、按手印。一直折腾到下午两点才释放。真是一不小心,原告成被告。 这件离奇的事情日前就发生在MALAGA华人百元店主陈先生身上。
起因
8月底的一天下午,在MALAGA经营百元店的陈先生店里进来一个女顾客,40多岁,看起来像是东欧移民。夏天的中午,店里人不多,这个女人在店里的货架通道里走来走去,看看这个摸摸那个。当时,陈先生和一个工人在店里。见那个女人形迹有点可疑,陈先生便在柜台上的录像机里观察她。 突然,这个女人在货架上拿了几瓶洗发水,迅速放进了自己的手提包里。过了一会儿,这个女人若无其事地出来了,陈先生想,看看她是否会到柜台来结账。结果没有!她挎着包试图走出店门。 这时候,陈先生出来拦住了这个女人,请她打开手提包。女人一脸无辜地说:“为什么?”陈先生说,“你包里有我们店里的洗发水,你不结算就想离开,就是偷窃。如果你不拿出来,我就报警了!”女人捂着自己的手提包,没有打开的意思。“好男不和女斗”,陈先生毅然拿起手机报了警。随后和员工一起拦住这个女人,不让她离开。 没过多久,警车就到了,警察问明缘由,让女人打开手提包,在警察的监督下,这个女人承认她偷了店里的洗发水,并把包里的东西拿出来,还给了店主。 事情本来应该圆满结束了,没想到,警察看了报警人陈老板的身份证,提出要陈先生和小偷一起去一趟警局,配合调查。 警察的这一要求令陈先生感到惊讶和莫名其妙,为什么要我去警局啊?我是原告,她是小偷,凭什么让我和被告一起去警局?再转念一想,可能这个小偷是惯偷,警察要做更详细的调查,作为合法移民,配合警方处理公务也是应该的。于是,他安排员工看店,电话通知了家人,就上了警车,去警察局了。
经过
到了警局,警察让那个女人在一份文件上签了字,然后告诉她:“你可以走了!” 陈先生一看,这个女人出门了,心里就开始打鼓,什么意思啊?小偷都放走了,还让我留在警局干什么?他起身问警察,“还需要我干什么,我是不是也可以走了?” 警察示意他先坐下,等一等。过了一会儿,两个警察出来问陈先生道:“2007年的时候,你有没有露宿街头,被警察抓过?”陈先生回忆了一下,说:“2007年,没有啊!我从来没有在街上露宿过。”警察又问:“2008年的时候,你有没有参与过一次打人事件?”这下,陈先生急了:“我怎么会参与打人事件呢?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此时,警察用手势示意他不要激动,安静,然后告诉他,据警方记录,陈先生曾经在2005年的时候,被抓过一次,被抓的理由是贩卖盗版光盘。警方怀疑他还参与了2008年的一起打人事件。 这回陈先生明白了,自己已经从抓小偷的原告,成了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留了。 警方没有放陈先生走的意思,陈先生的这一夜看来是要在警局里度过了。
回忆
据陈先生说,他2005年就当老板开店了,目前这家百元店是2007年从别人那里转接的。他一直是合法移民,根本没有露宿街头的经历,更没有参加过什么打人事件。但是,警察说的2005年他曾经被捕过,是事实。但事情的真相不是他盗卖光盘,他是被朋友牵连的。 陈先生回忆说,2005年的一天晚上,他和一位朋友在回家的路上遭遇警察,由于他的那个朋友是靠盗卖光盘营生的,可能是被警方盯上了,结果他们两个人一起被抓到了警察局,关了一夜。 据陈先生说,他那年已经准备开店了,没有卖过盗版光盘。他被抓捕是被朋友连累的。放出来后,他听别人说,这种案底在两年后会自动取消。所以,他也没放在心上。万万没想到6年后,警方居然还是把我当作一个有案底的嫌疑人给抓了进来。 一切没有那么简单。第二天上午,警车把陈先生带到了法院。据陈先生告诉《欧华报》记者(下称“记者”),警方起诉他的理由还是05年卖盗版光盘、07年露宿街头、08年参与一起打人事件。在法院又是拍照、又是按手印的。 记者问:“让你按手印的文件你看得懂吗?是什么内容?” 陈先生说:“看不懂啊,但是那种场合,我不按手印不行啊。” 记者:“那你知不知道可以申请律师或者中文翻译到场?” 陈先生说:“我当时都懵了,根本不知道,也没有想到可以提要求请律师。” 记者:“那后来怎么样?” 陈先生:“后来,法院法官审理后,说警察搞错人了,最后结论是无罪释放。” 记者:“你肯定你听懂结论了?还是看懂有结论的文件了。” 陈先生:“我也担心啊,所以,打电话到报社来咨询。我该怎么办?” 记者告诉陈先生,应该马上找一个可靠的律师,看一下你手里的文件。如果没有文件,也必须让律师写申诉信,证明你无罪。另外,2005年的案底是否取消,也应该请律师去查阅。据记者了解,自动取消之说好像不存在,应该由律师去主动帮你取消。如果这次你是被冤枉的,是警方认错了人,那也应该马上找律师提出申诉,为你讨回公道。还有,你在看不懂的文件上按了手印,应该委托律师搞清楚那份文件的内容。你现在的身份是老板,如果留下后患,将来对你非常不利。 陈先生连声道谢,表示自己马上找律师。
反思
陈先生的遭遇听起来有些离奇,但反思一下,可以发现,旅西华人中很多人由于缺乏法律常识,不懂得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遭遇不公平的待遇。 陈先生从原告变成被告的遭遇,大家从中可以引以为鉴的是: 首先,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要以为在违法乱纪的原始积累后,金盆洗手,作回合法移民,以前的案底就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自动销声匿迹,陈先生的遭遇说明这是不可能的! 其次,不要在看不懂的文件上按手印或签字,任何场合下,都可以维护自己人权,可以提出请你的律师到场,或者要求会说中文的翻译和警局指派的律师到场。看不懂的文件,可以暂时拒绝签字按手印。否则,后患无穷。 再者,如果如果遭遇了警方的不公平待遇,可以申诉,可以请专业法律人士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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