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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温州一计生员非法集资上千万元被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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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1:3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温州一计生员非法集资上千万元 被判刑14年

中新网温州10月11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芮宣)浙江温州孙某本是瑞安塘下的一个女计生员,从2007年开始以投资房地产煤矿为由非法集资上千万元。近日,孙某被瑞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220000元。

孙某现年37岁。面容姣好,为人热情,在朋友圈里人缘一直不错。2006年孙某迷上了炒股,她和朋友一起筹集资金投入黄金和股票市场。据孙秋霞供述,在炒黄金和买股票中已亏损500多万元。

为偿还这些投资失利的借款,她隐瞒事实真相,以投资房地产、煤矿进行口头宣传,以月息2%-6%的利息为诱饵先后向27个同事、朋友非法集资共计1200万余元,面对高额利息,孙某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用后笔集资款支付前笔集资款本息的方式维持着资金链。至案发,尚有1100万余元未能归还。

此外,2008年间,她为了临时偿还借款需要,分别向两家银行申请信用卡,后利用信用卡套现,按月还款、消费透支。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未予归还。

2010年5月,眼看债务如雪球般越滚越大,为躲避欠债,孙某先后前往东北、湖州等地“散心”。后于2010年8月5日在湖州德兴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庭审中,在当被问及1000余万元巨款去向时,孙某表示,大部分用于偿还高额利息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资金用途,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经多次催收不还,其行为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孙某犯有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案发后被告人孙秋霞家属偿还银行部分本息16000元,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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