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05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温州] 温州菜篮子集团16名高管被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4:4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省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下称温州菜篮子集团)腐败窝案已审查终结,包括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在内的该公司16名高管,分别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罪已于10月21日被温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4月21日,温州市检察机关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材料和线索,开始对温州菜篮子集团腐败窝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指控应国权等人涉嫌“四宗罪”,涉案总金额高达4亿余元。
  第一宗:贪污罪,金额共计22072.83万元。2003年至2006年间,应国权等人利用担任温州菜篮子集团高管的职务便利,成立由高管及部分职工参股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个人股份占80%、国有股份占20%),通过欺骗、贿赂市政府相关人员篡改市政府会议纪要的方式,使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取代温州菜篮子集团成为外迁安置主体,以偷梁换柱的形式,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划拨土地325亩,价值共计11578.8万元。
  2005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等人将原先由温州菜篮子集团经营的白肉运输、生猪屠宰、皮碎市场、蔬菜交易等业务,交由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出资参股的公司经营,其间共贪污业务经营收入共计10494.03万元。
  第二宗:挪用公款罪,金额共计9386.5万元。2005年至2006年间,应国权等人先后4次将温州菜篮子集团的定期存单质押给银行,为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获取贷款或出具履约保函,共计挪用公款3485万元。
  2006年至2008年,应国权等人挪用温州菜篮子集团资金2389万元,为应国权之子应飞杭承包的公司部门垫付客户出口退税款。他还挪用定期存单1000万元为该部门办理贴现业务提供质押。
  2010年间,应国权等人还将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共计2512.5万元出借给钟某、戴某使用。
  第三宗:私分国有资产罪,金额共计11198.54万元。1998年至2007年间,应国权等人采取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的手段,欺骗政府有关部门,使虚报的工资额度通过审核,并以工效工资的名义发放给公司高管及部分职工,共计私分国有资产11198.54万元。
  第四宗:受贿罪,金额共计25万元。2005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利用职务便利,在农贸市场摊位安排、水产生意等方面为黄某谋取利益,黄某先后三次送给应国权共计人民币2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应国权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四项罪名,应飞杭等15名温州菜篮子集团原高管,分别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部分相关犯罪,同时被起诉。
(温州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1-22 15:08 , Processed in 0.016804 second(s), 17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