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胡泽曦
3月13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称,2016年人民法院将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周日上午在向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读报告时强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等战略实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海洋权益和其他核心利益”将在2016年成为各级人民法院工作重点之一。
周强称,中国2015年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已经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他特别指出,厦门海事法院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了中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近年来,中国对海洋战略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2015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壮大海洋经济,拓展蓝色经济空间。
自1984年设立海事法院以来,中国海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专门化的海事审判体系,建立健全了海事审判制度,依法审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国海洋权益。
去年12月周强在主持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时曾强调,要以把中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为目标,全面加强新时期海事审判工作。要强化国家主权意识,依法对我国管辖海域内的各类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积极宣示国家海洋司法主权,维护“蓝色国土”安全。他当时提出,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案件,树立良好公信力,同时要积极参与和推进国际海事规则制定,尤其是要通过有影响的案例裁判,参与完善国际海洋法治。
据统计,中国国际海运量已占世界国际海运量的三分之一,中国对外货物贸易运输90%以上由海运完成,海洋生产总值已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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