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6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闲话悟空除妖 55fzopam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4-25 21:0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西游记》,领导出现我面前,他拍的一声把我的统计表摔在桌上:你统计的是什么东西,乱七八糟,干什么也不行,还有心思看书安徽治疗白癜风医院,认识字吗?《西游记》,好,好,你这周不用干别的,把孙悟空灭多少妖怪统计出来,统计不出来,下周就别上班。说完扬长而去。   

  看书看出麻烦真没想到,领导的话还真不能当儿戏,他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下周不交稿,说不准真的麻烦,赶紧行动也顾不得故事细节,赶紧数。一个、两个、三个、……。   

  数一会就气馁了,才知道领导纯属是难为自己。孙悟空在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途中,走一路杀一路,没有留下一点记录,给我整理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有名还可以记录,最怕的是写上小妖打死无数,真愁死人。   

  不过随着用心去读也有新的发现,孙悟空除妖降魔特点让我找到。他是打得过而且打得赢的就打,打不过就找人。好在他在天宫期间,认识不少天上的神和仙,加上有佛主为他撑腰,观音又常在他危难时刻及时出现,或者调解,或者镇压。让他闯过了一道道险关,躲过了一次次灾难,胜利完成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任务。   

  按照书上写的孙悟空功劳真的很卓著,就是打扫战场工作做的不好,打完就走。那么精明的猴子,在这事上犯糊涂,战斗结束,即使不开什么总结表彰会,至少也要数一数消灭多少妖,除去多少怪。这和后人不一样,后人别说是你死我活的战斗,就是灭鼠都做好记录。每消灭一个老鼠交一只老鼠尾巴,即使是老鼠跑了也没法追究,可是功劳却是实实在在的,虽不一定得到奖励,至少不会被批评。   

  唉,他不算功劳,可苦了我,怎么交差呢?统计上不是还有分类法吗?就用这个方法先过了这关再说,没用一天统计报告送到领导面前。   

  因孙悟空任务重,时间紧,所有战斗没留下详细的资料,只好采用统计分类法对孙悟空的功绩量化。经过严格统计,悟空灭妖情况统计如下:   

  第一类是土妖。这类妖精的特点是,土生土长,靠点妖气胡作非为,就像现在街头的小混混一样,天庭没仙亲,西方无佛缘,比如白骨精、虎力大仙之流,这样的妖精,悟空的是一棒子打死,然后走人。   

  第二类是皇亲妖,所谓皇妖就是与天庭的神仙有着千丝万缕有联系,如青牛精、金角大王等等。悟空打着打着,眼看着要痛下时候,天边漂来一片祥云,大喊道:悟空手下留情。到现场后先大骂那妖精一番,然后和悟空交代一下他和这妖精的关系,最后带着妖精,笑嘻嘻的和悟空说声“拜拜”就走人。   

  虽然这些妖精占山为王,欺压当地百姓,掠抢过路商旅,形成当地人人谈之色变的黑恶势力,可他们有这些仙人做保护伞,谁也奈何不了他们。悟空一走,他们又会卷土重来,要不然现在世界早就太平了。   

  悟空还真不能和这些仙人叫认,西天取经路途遥远,有好多事要求着这些仙们,不给他们面子,他们当然不能说什么,大度的还会表扬几句,称赞他大公无私。有事求到他们时,就算不找你茬,就是“研究研究再说”这句话,也够猴儿翻几个跟头的,要是那样的话,估计到二十一世纪,师徒四人还在取经的路上呢。   

  第三类是佛缘妖。就是与佛有缘的,如红孩妖、黑熊精之流,都是被观世音亲自带走的。虽然佛家说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们毕竟害人无数,这样的佛还能容?那人们还信什么佛,行什么善,都临时抱佛脚不就行了。   

  书上没写,我分析观音以前一定得过他们香火,否则不会屈尊来救他们。观世音是悟空的顶头上司,无论如何他不敢说个不的,否则“紧箍咒”一念那后果是更可怕。   

  让悟空心里不平衡的是自己因为怀才不遇,酒后闹事就被判了五百年监禁,而他们杀人无数,不但没事,还立即被提拔,真让人心寒。但一想就明白了,他那次事件与这些妖的对象不一样,他打的是仙人,闹的天庭,而那些妖精则吃的老百姓。一个是尊贵,一个草芥,后果不同就不难理解。   

  报告总体上至此结束,最后当然忘不了写上水平有限,仅供参与。领导看了,拿过笔刷刷写一段批语:干正事俩不顶一个,扯蛋一个顶俩。
沙发
发表于 2016-4-26 10:09:0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高人啊,我先收藏了












深圳厂家供应12V3A电源适配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2-23 18:33 , Processed in 0.023074 second(s), 16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