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改宪法,为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 人民日报记者 宦翔 3月7日,出席中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审议、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代表委员认为,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为了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也是为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 今年1月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经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对中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作为指导思想。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委书记徐文光认为,实践充分证明,通过修改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这是中共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必须落实到这次宪法修改当中。 人大代表、福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家东表示,通过修改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是中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 宪法修正案草案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设计,包括坚持中共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论断,是历史事实和现实写照,将其充实进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与宪法对我国国体的规定内在统一起来,是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体现。”政协委员、宁夏社科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李保平说。 政协委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张宏志说,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是着眼于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在宪法上作出制度安排。这一修改,不意味着改变党和国家领导干部退休制,也不意味着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 代表委员表示,宪法修改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了人民意愿,得到了人民拥护。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新川村党总支书记张天任说:“在我国宪法制定和历次修改过程中,十分注重公众的广泛参与。这次宪法修改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愿望,广泛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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