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 空姐被害案 还有必要呼吁女性保护自己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14 07: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要点 | 速读
  1、“女生应该多多保护自己”的论调,很容易带有“你被性侵,就是因为自己不够小心”的意味。而且,“防狼小技巧”很多时候难以派上用场。
  2、但全球女性的安全境况都有待提高的大前提下,站在大多数女性的利益上考虑,确实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学习如何保护自己。
  3、目前,最合适的心态应当是:严惩犯罪,健全相关法律与安全措施,并呼吁女性保护自己。
  “空姐滴滴打车遭司机杀害”的事件,在网络上掀起了有关“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讨论。一方给出各种建议,教女性如何保护自己。另一方则认为,在法治健全的社会里,女性即使不去学习各种自保技巧,人身安全也应该有保障。要求每个女性为了躲避危险,活得小心翼翼,对女性不公平。那么,到底应不应该呼吁女生保护自己呢?
  “防狼小技巧”并不是什么时候都管用
  与之前的女性被害案件不同,在“空姐滴滴打车遭司机杀害”的事件中,被害空姐的安全意识很强,自保方法也合格,几乎就是按照“女生独自打车时需要注意的安全常识”这类帖子的要求严格执行的——坐后排;在被司机语言骚扰后,立即使用手机告知闺蜜;与闺蜜沟通“防狼技巧”.....
  受害空姐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不可谓不强
  然而,她还是遇害了,身中二十多刀,被抛尸荒野。
  这种新闻发生后,还有网友提出,这位空姐不该在深夜出门,不该去郊区。可是,作为一个空姐,深夜往返于处于郊区的机场,也是工作需要啊,这是不可避免而且合情合理的——已经这么警惕了,还被杀害,你还想让女性怎么样?直接不干这份工作吗?
  一味地呼吁女性保护自己,确实意义有限,还有些讨人嫌
  而且,除了这种让人难以防备的陌生人作案,还有各式各样的熟人作案。据统计,在全球范围内,每两名被他杀的女性中,就有1名是被他们的伴侣或家人所杀害。欧洲委员会的一项强奸案研究也显示,近67%的强奸案施暴者认识受害者。而从国内一些省市的相关资料来看,身边的熟人,也是我国女性安全的一大隐患。对于熟人作案这种情况,“六个小贴士让你远离变态色魔”之类的自保指南往往很难派上用场。因为人总是要社交的。
  而且,数据也证明,在面对熟人强奸时,要完成“意识危险——面对危险——逃离危险”这一套操作,是很困难的。根据美国心理学家Melanie S Harned 的调查,因为女孩们很难相信熟人会强奸自己,所以有将近75%的女性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强奸了。
  还有一个让很多女性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在于,“女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这类观点,在一些人嘴里,往往被加上了“你被性侵被伤害,就是因为自己衣着或举止过于开放,勾引了他人”的意味。比如:之前上海地铁第二运营公司,曾在官方微博上“提醒”一位姑娘“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
  对于这种想法,作家龙应台早在几十年前就给出过标准地回应:“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
  伤痛不可逆转,女性学会保护自己没毛病
  很多人觉得,呼吁女性保护自己,对女性不公平。这是因为,从法律上讲,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是与生俱来的,靠社会安全防范措施理应能够保障,不应当再有“学习防狼技巧”这样的获得前提。
  理论上是这样,但在实践中,即使是在相关犯罪法律比较完备的美国,女性的境况也还是不容乐观。根据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2014年出版的数据,在美国,约有19.3%的女性在其一生中遭受过强奸。并且,有大约84%的强奸受害人,出于各种原因,选择了不报案。
  在这种情况下,指望保护女性的公共安全措施能迅速到位并起作用,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是虽然无奈却有好处的事情。毕竟,一旦真的发生危险,满口大道理的人并不会因此承担一毛钱的损失,所有伤害都在受害者身上。
  而且,虽然我们在上文中说,很多“自保技巧”几乎没用,但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完全没用。根据美国犯罪行为学教授Jongyeon Tark 和 Gary Kleck统计的一千多个和性侵有关的案例,证明:大部分抵抗,无论是暴力(如抓挠)还是非暴力(言语上的沟通,如给钱等),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强奸的发生。
  还有一点在于,侵害女性的案件中有很多临时起意的激情犯罪,案发偶然性很大。因此,即使有一天,制度的缺陷能够被解决,要杜绝这类案件也并不现实。所以,女性仍然有必要时刻掌握一些自保的方法。而女性在与男性的体能对抗中往往处于劣势,所以,站在大多数女性的利益上考虑,确实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学习如何保护自己。
  这跟男女是否平等,是否尊重女权没有关系。在自保方面,力气小的要尽量比力气大的多费些心思,这是基本的生活策略。比如,小孩子生来也有不被侵犯的权利,但这不代表小孩子就什么都不用做了。美国仍然有成体系的教材,“呼吁小孩保护自己”,告诉小孩子如何保护自己。
  的确,现实社会对于女性的保护远远不够,仅靠女性自保不可能解决问题。但也不应该因为有了“呼吁女性保护自己是不尊重女性”的想法,所以不去看一下自保常识,从而导致身陷麻烦中却不知所措。毕竟,灾祸一旦酿成,不管责任在谁,即使把罪犯枪毙八回,伤痛也是不可逆的。
  加大管制力度和技术,并让受害者明白“不是你的错”
  目前,最合适的心态是,在呼吁女性保护自己的同时,在管制力度和管制技术上多动脑筋。从以往经验来看,对女性的侵害行为,会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管制力度的加大而被抑制。比如骇人听闻的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凶手在14年间杀了11名女性,却在2002年突然停手不再杀人。而正是在那一年,摄像头的监控技术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这给凶手作案造成了阻碍。公安部刑侦专家张欣也表示:“白银案最终靠的是现代科技,凶犯要是放到现在,是逃不了这么多年的。”
  还有就是对于被侵害者的后期安抚治疗工作。对女性的犯罪中,性犯罪较多。研究证明,比起战争、灾害、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伤害,被强奸后的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率是最高的,可以达到32%-80%。而如果是熟人强奸,则可能会造成更加复杂的心理问题。
  对此,北京大学临床心理学博士徐凯文曾给出过一个理论上的建议:如果患者能够和一个客体(治疗师,男友,女友,孩子,甚至一只动物)保持一段长期并且足够稳定的关系,即便不经历专业的治疗,他也有机会在这段关系中,慢慢觉察到自己的一些特点,修通一些压抑的情结,学会一些新的模式,最终修复他在之前关系中所受的创伤。
  然而,面对被性侵的事实,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往往会出现“难以接受”,“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错”等情绪。中科院心理所的副研究员龙迪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一个妈妈听到孩子遭受性侵犯,先给了她一个耳光”。
  就中国的国情来说,我们可以推测,这是老旧的“贞操”观念作怪。但放到美国,仍然有类似的情况:18岁的女孩玛丽被性侵,随后报警。然而,在警察和亲友质疑她的故事前后矛盾后,她改口说这或许只是一个梦。最终她承认编造了这个故事——但事实是,她真的被性侵了。她被迫承认自己说谎。
  综合来看,这或许是一种叫做“责备受害者”的心理:社会心理学家梅尔文.勒纳指出,当人们发现自己越插不上手、越无力改变事实时,对受害者的责备就会越无理。人们通过谴责来满足自己内心脆弱的“公正世界信念”。
  这种心态显然是不可取的,受害者和受害者身边的人都应该及时调整。虽然应当呼吁女性保护自己,但要明确,即使女性没有能够成功保护自己,也不是她的错。美国前副总统拜登的观点值得学习。斯坦福校园性侵案后,它在给受害女生的公开信中写道:“我相信你,这绝不是你的错。你所遭遇的一切绝对不是女孩的错。我们要改革这样的社会......——负责任的社会,不会只怪姑娘不会反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2-23 03:56 , Processed in 0.015145 second(s), 17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