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么嫁入德国豪门的5 外嫁女 我在大学的专业是英语。
我喜欢英语,英语朗诵起来抑扬顿挫,带着莎士比亚高贵的风格,妙不可言。
美国式英语使得英语这个贵族的语言变得轻佻,很多人喜欢美式英语,但我不喜欢。
妈妈说,我的血管里流淌的骑士的浪漫。我喜欢欧洲的骑士,骑士文化是人类最高贵的文化之一。骑士勇敢,坚强,一丝不苟,敢於负责,最重要的是,骑士怀抱拯救人类的理想,对於爱情,骑士也是最浪漫的。
我最欣赏拿破仑那位龙骑兵队长说的话。他说,做为骄傲的龙骑兵,28岁应该是最高的年龄。到了28岁时还在苟活对於龙骑兵这个骄傲的职业,是一件最丢脸的事情。结果,在滑铁卢,这位队长终於在28岁是战死沙场,实现了马革裹尸的理想。
每想到这位队长,我就热泪盈眶。
现代人苟且猥琐,尤其男人,得过且过,不负责任,忘记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更无骑士风范。
比如我在大二的男朋友刘齐吧。
刘齐高我一届,是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号称社会活动家,学生领袖。
能够看中他,是因为他杰出的外表,身高182,体重75KG,模样帅气,四肢矜长。是我们大学出名的帅哥。
大一的时候,趁着刚刚离开家门的我还朦朦懂懂,开始了最猛烈的进攻,而我,刚进入大学,环境陌生,年少无知,让刘齐轻易得手。
刘齐模样帅,为人好,有教养,一举一动充满骑士风范。那时的我芳心可可,觉得自己运气不错。
但相处才一个月,我就发现刘齐是个败絮其中的伪君子。
他把我的好朋友马小春打伤了。
马小春是我的老乡,也是我的中学同学。多年来被小春哥照顾,我没意识过小春哥是否爱过我,但他确实把我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我考大学到了北京,小春哥也考到北京另一所大学。
小春哥每个周末都来看我,给我带来各种好吃的零食,还带我到北京的公园名胜去玩。多年来,我一直把小春哥当做自己的亲哥哥。刚进大学那会儿,也有同学把马小春当成我的男朋友,但我稍加说明,误会立刻消除。
确实,小春哥渺小,普通,我却象个骄傲的白天鹅。小春哥再怎么说,也不配做我的男朋友。
但刘齐却把他打伤了。
是嫉妒吗?不可能啊,刘齐高大帅气,身上有学生领袖应该具备的一切优良素质。马小春跟刘齐相比,无异于鸭子之于天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