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重新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第一级税率为3%。
月入8000至1万元者减税最多
省480元
根据最新的应纳税额表显示,与之前的一审草案相比,二审结果有如下变化:
1) 在一审草案中,个税减的最多的人减少了350元;如今,根据最终结果,个税减的最多的人,可减税480元。
减税最多的人,是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在8000元-10000元的人群。
2) 在一审草案中,个税增减的临界点是1.9万元;如今,这个临界点升至3.86万元,也即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在3.86万元以下的人都减税了。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今日表示,个税法修改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个税法修改后约6000万人不再缴纳个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言人王建凡表示,这次修改个税法将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一,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对中低收入者纳税负担的减轻是一个组合拳,一方面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第二,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变化联动,使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的减税好处以后,适当地增加了一些税负。
第三,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以下的纳税人降幅最大,平均降幅约40%,最大的降幅是57%,有利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发展。
第四,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这个调整的内容对纳税人有利。
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元左右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会后表示,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使得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元左右。全年减收的1600亿元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如果按照9月1日实施的修正案来计算,今年减收不会这么多,4个月大概是530亿元左右。
王建凡说,个税起征点调整使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 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
专家:修改案已体现民意
“这次修改不错,代表们力争下,起征点提高了,开局挺好。”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日对记者表示,减税规模与国家财力有关,“一定时间减多少税受国家财力限制,虽然我国财政收入很多,但公共支出也很大,包括社保、医疗等。总的来说,这次修改已体现民意,并体现了‘多数人纳税,并纳低税’的改革方向。”
市民:是否满意各说纷纭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近日飙升为微博的头号热门话题。在网友投票中,有34%的网友表示满意,其中有28%的网友认为“二审考虑了民意”;不过依然有过半(58%)网友“不满意”,认为“起征点”还是太低;另有8%的网友表示“说不清”。
据悉,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都市白领受惠最多,不过虽然“起征点”提高了,但也只是抵消了通货膨胀的那部分,面对居高难下的房价,能找到便宜实惠的新房才能真正实现“倍儿幸福”。
天津
倍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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