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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永嘉某副局长致人怀孕 当事女欲跳江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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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03:5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消防队员赶到时,胡小姐站在瓯江三桥的拱梁顶部。消防供图
  温州网讯2月27日上午,一名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子攀上了瓯江三桥的一处拱梁,打算跳江轻生。散落在现场的,“永嘉某局副局长致人怀孕,无助女人求助无门”的传单引起大家的注意。女子意欲跳江是否真的如她所言?
  传单透露隐情
  昨天上午9点50分,当消防人员赶到了瓯江三桥时,这名身穿红黑格子外套,头戴白色针织帽,脸戴口罩的女子已爬至大桥中间,离桥面将近20米的拱梁顶部。消防人员携带安全绳与安全腰带上至拱梁,接近女子后试图稳定对方情绪。“交谈中,我们得知她希望与一人见面,但没说明白对方是何人”。
  得知这名女子来自重庆后,一名重庆籍的消防战士出面进行劝诫。经过约40分钟的耐心劝说,这名女子终于被劝离拱梁。而回到桥面上她仍念念有词:“发他短信不回,打电话也不接,我只能用这样的方法引起他的注意了!”
  这名女子要见的人究竟是谁,散落在现场的一些传单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传单上的内容称,永嘉某局副局长郑某致人怀孕,并声称没有人能管得了他,底部还附上这名副局长详细的个人资料。
  感情一波三折
  经了解,这名女子姓胡,自称已怀孕一个多月,在某KTV工作。据她介绍,郑某以前常会去KTV找她朋友玩,久而久之两人也随之熟络起来。“前后接触了两年多时间,开始同居是今年1月份的事情”。
  胡小姐说,同居后,郑某向她坦承自己有一个孩子,但声称跟妻子离婚已有好几个月。“他在安平大厦租了套公寓,每月租金3800元,都是他支付的,另外每月给我一万多元的生活费,已经给过两次”。
  然而胡小姐却意外得知郑某与她同在KTV的朋友还保持着“关系”,心灰意冷的她再三考虑后决定将孩子打掉。“可他并不同意,也不愿提供相关费用,还放话说若我去告他,便不承认两人的关系。”胡小姐感慨道,“刚认识时还承诺过要给我买房买车,如今只冷冷地甩下一句‘我没钱’”。胡小姐说,她现在已经从安平大厦搬出来,那个公寓新的女主人正是她那位朋友。
  纪委介入调查
  记者昨日试图联系郑某本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后经永嘉该局一领导电话证实,“他们两人之前的确保持着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关系”。昨天下午,他们对此事已作了解,并将情况反映给当地纪检部门。
  该领导介绍说,据郑某自己称,他与妻子已分居好几年,他和念高中的儿子一起生活,“郑某一直想离婚,但妻子始终不同意,两人目前还未办理离婚手续。”他透露,郑某一年的职务收入6万元左右,“局里有一套严格的财政制度,目前还没有发现他存在经济收入来源不明的情况,不过他曾有一套位于市区香港大厦的房子,几年前已经卖掉了,应该值一些钱。”
  至于胡小姐提及的“生活费”一事,该领导称,当事人表示只是在春节期间给了对方一万多元让她回家过年,但否认有每月支付高额“生活费”。由于郑某属县管领导干部,相关部门最终会根据实际调查的结果作相应处理,“局里建议他暂停手中的工作,先行处理好此事”。永嘉县纪委目前也已经介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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