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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9+9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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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1 14:3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项目简介

为支持中法两国在高等教育、科学及工业领域方面的合作,培养优秀工程师,国家留学基金2008年拟继续支持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和南京农业大学与法国巴黎高科集团合作开展中法9+9项目。本项目计划资助项目院校推荐的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法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后获得法国大学工程师文凭。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工程科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按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法方高校免除学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1.申请人为项目院校推荐的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时需提交巴黎高科所属11所工程师大学出具的邀请信。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项目院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

(二)申请准备

2008220日前申请人根据所在院校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8220日至3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四)申请受理方式

所在学校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3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学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 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留学人员的派出时间一般为20087月,派出后需参加法方安排的法语培训(培训费从每月的生活费中支出),具体派出时间以法方邀请信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青
联系电话:010-66093949

传真:010-66093954
E-mail:qxia@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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