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胜诉!】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今天上午九点十五分湖南省高级人民做出终审判决,唐慧胜诉。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6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唐慧要求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新闻背景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处嫌犯死刑,处理渎职民警;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两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 同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为由,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5天后唐慧向湖南省劳教委提出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撤销永州劳教委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一事要求国家赔偿,但申请被驳回; 2013年1月22日,唐慧在永州市中院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要求赔偿、书面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4月30日,败诉的唐慧邮寄出行政上诉状,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