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网友先后爆料称河南南阳某公司下发文件,禁止员工购买新款苹果手机,并称“一经发现违规者,直接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为此映象网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确有其事。 该公司下发的通知 爆料:公司禁止员工购买苹果手机 违规者或遭辞退 网友的爆料来自于公司的一纸通知。通知中写道:凡我公司员工严禁购买和使用iPhone7和iPhone7Plus,一经发现违规者,直接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 此外,公司在通知中还提到,“如果我们经济较宽裕,如果我们条件允许,请让我们更关心父母的健康,更关爱孩子的成长,更关注生命的可贵,更关怀国家的兴亡。” 这张照片一经发出,迅速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转载和讨论,微博的转发和评论量都达到了上百条,微信朋友圈中也有不少转载。 部分网友表示可以理解公司老板的爱国之心,也很赞同呼吁员工关心家人的做法。也有网友表示公司此举太过简单粗暴,并且有违反《劳动法》之嫌。 求证:公司表示确有此事 将会再斟酌规定 网上的信息早已真假难辨,究竟是确有其事还是有人故意造谣哗众取宠?映象网记者拨通了这家公司的电话进行求证。 该公司行政部门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说,网上传的这份通知是真的,公司确实在9月18日下发了这样一份通知。 刘先生表示,这份通知是公司董事长直接下发的。因为看到许多因为购买手机而出现的极端事件,董事长希望自己的员工不要走上歧途。同时也是希望在“918”这个特殊的日子能唤起员工的爱国之心,因此下发了这样一个规定。 刘先生表示,针对是否违反《劳动法》的质疑,公司内部也有讨论。这个通知更多的是希望对员工们起到一个价值观的引导作用,希望他们能够不盲目追求物质,而是关注家人。 “如果真的有员工购买了手机,应该也不会真的就辞退。” 至于这一规定的合理性,他表示会跟董事长上报,对规定再进行斟酌。 释疑: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 辞退员工需赔偿 公司的这一规定是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据介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做出了详细规定。该公司关于禁止员工使用品牌手机,一经发现要求立即辞职的规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因此该用人单位的章程、通知在违反法律规定时是无效的。 此外,如果员工因为购买苹果手机而遭到辞退,那么该公司还应该向被辞退员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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